对卢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66号建议的答复
赵江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出台山猪管控政策以保障玉米收成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野猪致害频发问题,2026年以来,卢氏县林业局严格按照省、市林业部门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统一部署,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已全面启动野猪危害综合治理工作。专门制定印发《卢氏县林业局2026年猎捕野猪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猎捕范围、作业时限、安全规范、人员职责及工作纪律,第一时间下发至各乡镇贯彻落实;同时统筹组建专业猎捕队伍17支,组织全体猎捕队员开展法律法规、野外作业安全、规范捕猎流程等专项岗前培训,目前各支猎捕队伍已全部待命,全县野猪种群调控、农田防害治理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野猪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严禁个人私自猎捕处置。为统筹生态保护与粮食生产安全,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持续深化各项举措,全力化解野猪致害难题。下一步,卢氏县林业局将紧盯夏秋农作物生长、成熟全周期关键节点,持续压紧压实各方防控责任,细化各项防控管控举措,动态优化巡查、猎捕等各项工作流程,补齐基层防控短板,全力防范化解野生动物致害风险,坚决守护群众农田收成,保障全县粮食生产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