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鹏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将花园寺菌棒厂用电纳入增量配电网、融入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建议收悉。经县发改委、河南莘川清洁能源公司等单位结合有关政策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政策说明
1.增量配电网。2024年5月25日,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暂行)》(豫发改电力〔2024〕206号),我县及时递交增量配电网申报资料,2024年8月“卢氏县特色产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获得首批省级试点批复,项目位于徐家湾乡和双龙湾镇,总占地面积18.62平方公里。目前,配电区域划分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准,业主优选已完成。按照增量配电网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必须在增量配电区域内,才能享受该政策,故将花园寺菌棒厂用电纳入增量配电网,该提案建议不符合政策规定。
2.源网荷储一体化。2021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提出统筹电源、电网、用电负荷、储能四大环节,打破各环节独立运行壁垒,依托智能调度实现协同联动,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2023年9月,按照县委“3833”总体工作布局,卢氏县成立以“源网荷储一体化”为主要内容的能源开发利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重点锚定“一院一网一平台一集群”(新能源产业研究院、增量配电网、莘川能源公司、千亿产业集群)核心目标,统筹能源供给、电网建设、负荷调节、储能配套协同发展,目前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新能源发展格局基本成型。故将花园寺菌棒厂用电融入“源网荷储”一体化,契合环保要求和产业政策导向,该提案建议客观务实、针对性强。
二、提案办理进度
接到该提案建议后,县发改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及时和河南莘川清洁能源公司等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并到现场核实有关情况,菌棒厂屋顶所在位置可建设光伏电站。河南莘川清洁能源公司表示愿意合作建设花园寺村菌棒厂的屋顶光伏项目,并结合光伏电站建设对厂房屋顶的承载力等有关技术要求,前期积极参与菌棒厂的结构设计、规划等工作,初步规划可利用菌棒厂房屋顶建设1.4MW分布式光伏电站。目前菌棒厂尚未建成,待厂房建成具备施工条件后,河南莘川清洁能源公司及时启动屋顶光伏建设工作。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持续加强与狮子坪乡、菌棒厂就具体合作事宜进行洽谈,进一步完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方案,县发改委将根据企业申请及时做好该光伏项目的立项备案和政策指导,协调莘川能源公司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建成投用,切实把代表的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助力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