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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06 09:58 来源: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作者:

郭旭、贺萌、曾凯等6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工信科技局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针,立足卢氏实际,从科技创新的要素培育等基础工作抓起,抓基础、抓示范、抓引导,把各项科技创新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努力开创了我县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

目前全县共拥有高新技术企业9家、有效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19家,创历史新高,打破了2018年之前我县没有高新技术企业的“零突破”;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国家级星创天地1个、省级星创天地4个、市级星创天地1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1个,创新平台及载体建设在取得量的突破同时也实现了质的突破。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着力宣传教育引导协调,全县上下科技创新意识明确转变。一是科技创新指标纳入县级党委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县级财政科技投入逐年稳定增长。二是县工信科技局转变思想观念,尊重科学研究规律,落实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通过主动服务、改进服务来引导调动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同时也改变了服务对象对工信科技部门新评价、新认识。

(二)着力政策激励引导,让主动创新者得到实惠。先后出台《卢氏县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卢氏县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补办法》等奖励措施,对建设创新平台、争创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投入等创新活动全方位奖补。

(三)着力创新主体培育,夯实科技创新的基础。重视企业家培育工作。近年来,我们利用三门峡科技大市场和工信部门组织的企业高端人才培育载体,动员、引导、组织县内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类型、各层次培训,在开拓他们视野、提升他们带领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着力创新平台建设,夯实科技创新的基础。研发平台数量稳步增长。近年来我们采取了县财政资金奖补研发平台、争取上级资金扶持、聘请专业人员指导企业创建研发平台等行之有效的措施。这些研发平台的创建为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培育技术人才、产品更新换代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提供了重要支撑,这些研发平台所在企业也是我县极具发展潜力企业。

(五)着力创新项目争取,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近年来,县工信科技局一班人主动服务,上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凡企业需要,及时到市局、省厅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科技项目扶持,2023年献民茶业成功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项目资金,获得项目奖补资金60万。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实施,有效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创新能力不足,人才缺口大、引进难度大。一是全社会研发能力整体较弱我县企业主要是以初级加工为主,处于低位运行,产业集聚度不高,企业发展模式以“营销主导”为主,“研发主导”为主的企业几乎没有,企业创新意识和能力普遍不足。二是由于受区位偏僻、综合经济实力薄弱、企业规模偏小的制约,我县人才环境较过去虽有改善,但卢氏县人才总量相对较小,激励机制欠缺,造成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用不好现象并存,高端人才更是缺乏,直接导致我县企业创新能力不够,自主知识产权缺乏,抗御市场风险能力低下、带动能力不强。

(二)科研力量薄弱,真正的研发平台少,专利技术少,成果转化低。一是人才创新平台没有发挥实效作用不明显。已创建的创新平台建设标准不高,规模较小、实力较弱,面临资金投入不足、主动创新能力弱、高层次人才缺乏等困难和问题。二是企业自主研发知识产权专利少,成果转化能力差,转化率较低下。

(三)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不强,研发投入不足。由于我县财政困乏,缺乏创新风险补偿机制,多数企业受现实的困难、失败的风险、转型的烦恼等因素,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不高,科技投入明显偏低。

三、针对科技创新下一步具体规划

(一)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夯实创新型企业发展基础。一是扎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体系。三是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针对不同阶段成长需求,开展梯度培育和差异扶持。

(二)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壮大创新型企业发展核心骨干力量。一是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设置入库企业培育台账,梳理企业存在的短板弱项,建立专人联系和挂钩帮扶机制,帮助入库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一方面支持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及大型企业来我县设立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另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本地企业实现技术研发在外地、成果转化在我县的创新合作模式。三是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工作机制,简化工作程序、畅通申报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服务指导、注重过程管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工作。

(三)实施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计划,带动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一是积极培育创新龙头企业。重点支持金海生物、原荣农业等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创新发展能力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创新龙头企业,推动在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二是积极培育“瞪羚”企业。重点支持金海生物、玉皇山制药等一批成长迅速、市场前景好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瞪羚”企业,推动在研发平台建设、新产品开发、科技金融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三是积极培育科技“雏鹰”企业。重点支持乐氏同仁等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省科技“雏鹰”企业,推动在研发平台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