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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5 10:35 来源: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尊敬的吴静超等8名委员:

感谢对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言献策,提案《关于增加乡镇污水处理厂后期运营管理资金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作以下答复: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业务科室和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下步举措,旨在建好、管好、用好农村污水处理厂及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切实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巩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农村污水治理是“五星”支部--“生态宜居星”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在县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环保等行业部门的努力下,在各乡镇、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下,我县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持续拉高,具体如下:

一、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全县19个乡镇中,城区周边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3个乡镇污水已纳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剩余16个乡镇镇区所在地均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其中:徐家湾乡污水处理厂因前期受洪水影响,目前正在恢复中。杜关镇、官道口镇、沙河乡、官坡镇、范里镇、横涧乡、潘河乡、木桐乡、双龙湾镇等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已与江苏三和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卢氏县分公司签订运维协议,正常运维。

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卢氏县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56套,其中文峪乡70套,沙河26套,瓦窑沟13套,汤河11套,木桐7套,潘河6套,朱阳关7套,官道口2套,徐家湾2套,双龙湾1套,官坡镇1套,五里川5套,狮子坪3套,正常运行154套,正常运行率98.7%。

农村年度污水治理任务情况

卢氏县20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为范里镇三门村、碾子沟村、横涧乡薛家沟村、双龙湾镇蚂蚁岭村、官道口镇东幽村、杜关镇窑峪村、潘河乡上川村7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60%、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完成率≥80%,已完成202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县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村庄99个,农村污水治理率42.60%。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现状

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交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农村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由乡镇和村委负责管理。

我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现实问题。一是农村污水治理难度大。卢氏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很难全面覆盖,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难度较大。二是运维资金缺口大。从目前掌握的实际情况看,我县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或因缺少运行资金、或因处理设施前端改水改厕改厨不到位、或因运维管理主体配备不到位等因素造成运维水平较低。

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细化举措,攻坚克难,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奋力提升我县农村污水治理水平,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台阶,持续扮靓“清清卢氏”。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和整合相关部门在人居环境整治领域专项资金,如农业农村和住建部门涉及的“厕所革命”专项资金、发改委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生态环境部门的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治理专项资金、中央财政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等,梳理整合,通过以奖代补或分期拨付方式,及时下达,形成合力,夯实重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二是推进建管运一体。县生态环境局以《卢氏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8-2035)》为基础,结合当前实际,统筹整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及相应资金,一体化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工作模式,有序推进全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明确标准,做到责任全覆盖、工作无死角,统筹各部门资源,协同发力,齐头并进,加快形成乡镇污水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全县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建言献策,希望今后继续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