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王献方、任留智、刘广斌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城区部分主要道路设置交通信号的建议”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坚持发展理念,根据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相继在城区道路重要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交通监控设施23处,对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科技交通安全管理发挥有效作用。但随着我县城区建设框架拉大,城区道路设计标准提高,道路里程不断增加,一些新增十字路口未及时跟进设置交通信号灯,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隐患。
目前,城区玉皇山路与靖华路、玉皇山路与廷贤路、桃花谷路与廷贤路、桃花谷路与靖华路、文明路与廷贤路、文化路与廷贤路、西苑路与廷贤路、文明路与莘源路等主要十字路口未设置交通信号灯。对此,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向县政府提交整治报告,县政府已研究批复,对城区主要交叉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将予以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列入建设项目,以后逐年增加,直至全覆盖。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