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2020 > 文章详情

卢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42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一、总体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挂帅,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讲求实效,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实现了公开内容人性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职责、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等长期公开;数据变更、动态调整等信息阶段性公开;人员变动、考核奖惩等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三)真抓实干务求成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脱贫攻攻坚工作充分结合起来,真抓实干,制定了相关的公开事项管理办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二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建立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良好机制;三是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提高了行政效率;四是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2020年,我办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办进一步完成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注重突出脱贫攻坚等重点事项的公开工作,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种政府信息25条,种类有公告、批复、公告、公示、新修订的办法等,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行业扶贫、政策法规、业务扶贫工作等各类信息。先后公开《2019年新识别户县级公告》4次、《2019年退出村县级公告》1次、关于对徐家湾乡等2个乡镇2020年度金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的批复、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金融扶贫贷款贴息办法(修订)》等三个办法的通知、卢氏县2019年项目库调整方案、关于呈报卢氏县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备案报告(全文)、“雨露计划”项目公示等内容。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2020年度,我办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均为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相关要求,对政务信息进行必要的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工作开展不够,重点工作政务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虽然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业务不熟悉,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三是政务公开形式单一,短信、公众号、微信等自媒体使用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统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当作便民、利民的大事来抓。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的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务信息公开有关精神,全面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扶贫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二是不断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微信、短信息、融媒体等自媒体平台,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