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现公开卢氏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科学领导下,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培训交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为主线,紧贴群众需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公开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2020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54篇,政府公文48篇,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累计发布文章8062篇;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对营商环境、教育、医疗、住房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政策解读79条,做到一规一解、一规多解,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种解读方式,丰富解读样式,让政策法规通俗易懂,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调查征集、在线访谈、县长信箱等互动交流栏目,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2020年,开展各类征集调查12次,在线访谈62次,共办理县长信箱言143 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县政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通过邮件等形式接受信息公开申请,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2020年,卢氏县人民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59件已按时办结,全年收到10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7件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件撤回。
(三)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依托三门峡市崤云公司建立统一的集约化管理平台,强化政府网站作为重要信息发布的首发平台作用,卢政、卢政办、卢政办文等规范性文件不涉密的统一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查。同时,在县政府网站设置更加全面的“互动交流”栏目,提供“阳光信访”、“调查征集”等更加规范统一的意见反馈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统一规范的问题反映渠道,全面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了信息公开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政务公开目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按照统一标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1、是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网站建设,为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县政府网站后台迁移至三门峡云平台,网站的安全防护、技术防范及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窃密能力进一步提高。2.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每季度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整合、整改关停工作。截止目前,卢氏县政府系统共有政务新媒体5个。3、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单位和各乡镇(社区)专栏,实现发布源一致、平台集中、集约化发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和教育培训情况。1.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行,我县广泛开展调研等学习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卢氏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制度》等制度落实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2.加大培训力度。2020年,县政府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会1次,受众约150人,提升干部职工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政府网站每半年进行一次实地考核,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价,对各单位、乡镇(社区)未能履行政务公开职能的提出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底目标考核;政务新媒体每季度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季度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普查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3 | 33 | 4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9 | 164 | 30,29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83 | -22 | 512,0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87 | 33 | 2,057 | |
行政强制 | 90 | -7 | 4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9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71 | 4,067.643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2 | 2 | 0 | 0 | 5 | 0 | 5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7 | 2 | 0 | 0 | 5 | 0 | 4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2 | 2 | 0 | 0 | 5 | 0 | 5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2 | 1 | 0 | 1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和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二是个别乡镇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等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并将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强化信息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卢氏县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三是深入落实推进部署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实效不强等问题。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学习借鉴优秀县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网站管理等方面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行为的通报批评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