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零售)公告(2024第01号)
发布时间:2024-01-04 10:30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我局对卢氏县卫康大药房企业变更事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和标准,同意变更申请事项。特此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398-7182002
通讯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中段 邮编:472000
附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024第01号)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04日
附件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2024第01号)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内容 |
卢氏县卫康大药房 | 豫DA398560 | 2024/01/04 | 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张云锋变更为王巧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