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共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第三方检测机构: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文留波蔬菜批发门市的1批生姜,噻虫胺检出为1.1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噻虫嗪检出为4.0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卢氏县城关神露纯净水厂的1批饮用纯净水,电导率检出为43.49μS/cm,标准规定为≤10μS/cm;铜绿假单胞菌检出为45;96;77;28;154,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