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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发布时间:2025-11-10 14:28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共6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第三方检测机构: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米饭先生快餐店(个体工商户)1铁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检出值为0.037mg/100

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2.卢氏县米饭先生快餐店(个体工商户)的1批白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检出值为0.029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3.卢氏县东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1批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4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4.卢氏县东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1批小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检出值为0.025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5.卢氏县口尚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1批小碗(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检出值为0.022mg/100

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6.卢氏县口尚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1批方盘(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检出值为0.019mg/100  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025年第14期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63批次).doc

2025年第14期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83-6批次).xls

2025年第14期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63-57批次).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