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公告(2026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4号),我局按照要求对卢氏县宏康大药房进行注销决定。特此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0398-7182002
通讯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中段 邮编:472000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2026第01号)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2026第01号)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决定 日期 | 证书 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卢氏县宏康大药房 | 黄冰 | 张世江 | 张世江 | 单体 零售
| 处方药 非处方药 中药饮片 中成药 化学药抗生素 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除疫苗) | 卢氏县官道口镇官道口街九组六号 | 2026/06/23 | 豫DA3980700 | 91411224MA9KJU6G6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