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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 专项检查情况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30 07:59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市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局结合“靓盾1号”行动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针对全县34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要求使用单位对“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具体指向(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1家,现场共抽查化妆品20余品种,不存在经营“一号多用”行为。

下一步,卢氏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用妆安全。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