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食用农产品、糕点7大类食品共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检验机构: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惠美嘉生鲜超市经销的1批次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0891mg/kg,标准规定为≤0.05 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卢氏县大瑞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1批次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249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卢氏县大盆排骨店消毒的1批次小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卢氏鸿天餐饮服务中心消毒的1批次自行消毒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6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未发现问题,对于各种畅销食品将进行持续监管,如后续发现不合格样品,将对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