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监管执法 > 文章详情

药品医疗器械行业指导手册

发布时间:2023-06-09 10:28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药械经营企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联系电话


检查情况

检查结论

疫情防控

口罩、测体温、行程码、健康码、洗手液、消毒液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五大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防护服、体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供应是否充足;


退烧药是否全部下架


是否存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现象;


从业人员是否全部进行接种,是否全员进行核酸检测;


1

是否存在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是否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


2

是否存在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销售情形;


3

是否存在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4

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行为提供便利的行为;


5

是否存在销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


6

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


7

是否存在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是否存在未建立药品购进验收制度或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或记录、档案不完整;


8

是否存在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情形;(20℃以下)


9

是否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


10

是否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情形。


11

是否存在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器械备案证》经营三类或二类医疗器械行为。


12

是否存在经营过期、失效药品或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行为。


13

无菌医疗器械供货方资质是否齐全。


14

建立的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15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建立销售记录。


备注(其他检查情况):

被检查单位签名:

 

 

                             

                          (盖章)

执法检查人员签名: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督查人员带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