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公告(2025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4号),我局按照验收标准对
卢氏县恩泽众康医药大药房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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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25第01号)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08日
附件
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2025第01号)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发证日期 | 证书 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卢氏县恩泽众康医药大药房 | 赵凤荣 | 崔浩东 | 王太红 | 零售单体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中成药,化学药,其他生物制品。 | 卢氏县产业园区女郞山调味品厂门面房从南到北第十六间16号 | 2025/07/08 | 豫DA398800055 | 91411224MAEFW4X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