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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征收安置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10 17:00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卢氏县征收安置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房屋征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保障群众安全的重要基础之一。在我县城市建设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为确保社会稳定避免恶性突发事件发生,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征收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优势,快速、妥善完成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工作,确保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对每个需要强制征收的项目成立相应项目的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和执行指挥,负责对现场强制执行、证据保全及房屋拆除工作进行全面指挥协调。指挥部现场设置6个行动组

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家工作人员阻碍强执进行查处。

交通指挥组:负责疏导交通,确保现场道路安全。 

后勤保障组:负责准备强执工作中所需的各类用品、提供现场指挥附属设备,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应急救护组:负责强执过程中发生恶性突发事件的急救工作。

 证据保全与宣传组:负责现场证据收集与保全,协调公证与宣传部门对强执工作进行客观公正报道。 

 拆除工作组:负责强执现场房屋拆除工作。

五、参加单位、人员及职责

1、参加单位

法制办、纪检委、政法委、信访办、 司法局、人民法院、公安局、公证处、执法局财政局、安监局、民政局、征收办、120急救、消防队、自来水公司、各实施单位等。

 以上成员单位责任领导为强制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执行现场的指挥、协调、配合工作,参加人员视强执情况而定。 

2、工作职责

人民法院为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负责履行法定程序,向被执行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人民政府为房屋征收、拆除实施主体;征收办、执法局、各实施单位共同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织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司法、公安、卫生、消防、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对现场的安全保卫、公正、救助、应急等工作;纪检委、法制办负责对执行现场全过程进行监督;政法委、信访办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被征收人的宣传教育和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和做好拆除工作的善后事宜,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保障措施

在现场应急处置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服从应急指挥部的调遣,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预警机制。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态度,无法当场表态的要责成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对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说明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对严重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由公安机关采取必要措施,同时信访部门和事发地管理区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地解决问题,开展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切实做到"阳光征收",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