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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00-2020-0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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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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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卢氏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细则》和《卢氏县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实施细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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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4-26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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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细则》和《卢氏县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6 10:29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查阅次数: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师住房工作。2019年5月5日 ,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2019年8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47号)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我县实际,由县教体局起草了《卢氏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细则(讨论稿)》和《卢氏县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实施细则(讨论稿)》,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了提交常委会和常务会汇报材料,2020年2月26日、2020年3月11日分别于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和县委第158次常委会进行研究,并原则同意

二、文稿框架及内容

(一)《卢氏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实施细则》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力争通过2年努力,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稳定从教。

第二部分:建设任务根据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总体布局,从保障对象、建设规划、任务目标和使用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细分,确保工作落实。

第三部分:项目投资渠道中央预算内投资80%,省财政配套资金20%。

(二)《卢氏县农村教师住房建设实施细则》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创新型教师队伍为目标,采用多种形式和渠道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确保农村教师留得下、稳得住。

部分:建设任务根据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总体布局,从基本情况、实施原则、保障对象、解决方式和建设规划等五个方面,进行实施程序、实施内容具体细分,确保工作落实。

三、组织实施

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主管城建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教体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制定、编制项目建设规划抓好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实施,确保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