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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00-2020-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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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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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卢氏县人民防空工程重点建设范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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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1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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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防空工程重点建设范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15 17:54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查阅次数:

一、目的

加强我县人防工程建设,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协调发展,需将我县人民防空工程重点建设范围予以明确。

二、范围

城市规划区4个乡镇(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横涧乡)和2个重点乡镇(官道口镇、五里川镇)。

三、原则

坚持应建必建原则,依法建设人民防空工程,确因地质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修建人民防空地下室,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减、免、缓缴易地建设费。

四、惩处

在确定的范围之内,凡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含未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自然资源、住建、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审批登记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