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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400-2020-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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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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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两险”征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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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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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险”征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30 17:05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查阅次数: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卢政办〔2020〕25号)对征缴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标准仍延续的是上一年的征收标准,依据的文件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2018〕8号)。该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取消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依据的文件是《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医保发〔2020〕24号文件做好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0〕5号),该文件规定:“2020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个人缴费标准人均同步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