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1400-2020-0006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卢氏县2020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0-09-17 17:24
相关文章: 关于印发卢氏县2020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卢氏县2020年烟叶收购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17 17:24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查阅次数:

一、目标任务

全县烟叶收购量18.3万担915万公斤)

等级标准:正确执行国标和收购政策,做到不压级压价、不提级提价、公平收购、诚信经营,保护烟农的正当利益,维护我县烟区的形象和信誉,达到烟农、公司、烟厂、政府“四满意”。

二、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今年烟叶收购时间定于916日开始,1110日结束收购时间50天,每周日停收盘整一天实行分部位收购,其中3000担以下烟站(点)实际收购时间30天。

三、收购模式

全县16个产烟乡镇、21个基层站点,继续实行入户预检、封闭收购、专分散收、原收原调、信息化跟踪,坚持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合同收购。

根据“上等烟需求旺盛、低次等烟严重滞销”的市场特点,烟农要把有限合同资源优先用于交售中部上等烟以及等级质量较好的烟叶,确保最大限度增收。

今年烟叶收购要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的《卢氏县争创农村文明诚信家庭活动激励办法(试行)》(卢办201817)要求,对农村文明诚信家庭标兵户售烟要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收购“标兵户”所售烟叶“标兵户”要持身份证、烟农信息卡、合同证、预检合格通知单及优待证到指定站点售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