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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七期)

发布时间:2019-10-22 00:00 来源:卢氏县政府 查阅次数: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淀粉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辛民饭店销售的1批次炸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mg/kg 的检出值为1.57×10²,标准规定为≤100。

2.卢氏县五里川镇万家乐购物广场明珠店销售的1批次红花生米,黄曲霉毒素 B₁,μg/kg 的检出值为84.7标准规定为≤20。

二、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核查处置,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