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七期)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淀粉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辛民饭店销售的1批次炸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 mg/kg 的检出值为1.57×10²,标准规定为≤100。
2.卢氏县五里川镇万家乐购物广场明珠店销售的1批次红花生米,黄曲霉毒素 B₁,μg/kg 的检出值为84.7标准规定为≤20。
二、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核查处置,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