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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十一期)

发布时间:2019-11-18 16:22:22 来源:卢氏县政府 查阅次数: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饼干、茶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15大类食品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卢氏县城关镇清韵长庚酒店购进的1批次筷子,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为检出 /5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 卢氏县宋玉来早餐店自制的1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0 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

二、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核查处置,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