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3大类食品共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7.4%,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卢氏县美好佳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的检出值为0.03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2. 卢氏县家门口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克百威的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核查处置,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