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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2-13 00:00 来源:卢氏县县政府 查阅次数:

卢氏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部分取消2,取消行政处罚事项45、部分取消1,取消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17;新列入行政许可事项41,新列入行政处罚事项55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11项、其他职权78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94项、行政处罚26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16项、其他职权43,由行政职权事项调整为社会公共服务事项5

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调整职权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取消的职权事项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行使;调整的职权事项有关部门要做好衔接,防止出现空档;新增的职权事项,各相关部门要逐项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效能革命的要求,推进新增职权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并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减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相关部门要于20181215将修改完善后最新权责清单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同时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更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2.政府决定新列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3.县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