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氏县空气质量重点区域责任分包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考核指标圆满完成,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卢氏县空气质量重点区域责任分包管控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12月19日
卢氏县空气质量重点区域责任分包
管 控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管控措施落实,切实做好我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确保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好转,考核指标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重点区域责任分包制度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针对全县3个省控重点区域,按照区域划分,实行由副县级领导做为重点区域责任领导,由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产业集聚区及相关部门领导做为重点区域管控具体责任人,落实统一调度指挥、精准指导、部门协作,区域共治的工作机制,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
(一)目标任务(3个重点区域)
到2019年底,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以上。
(二)区域分包领导及责任人
1.环保局站点(城关镇)
分包县领导:县政府副县长 王玺光
主体责任人:城关镇镇长 朱金峰
配合部门责任人: 环保局局长 杨 乐
城管局局长 姬爱民
住建局局长 谌建峰
交通局局长 靳永波
气象局局长 杜晓民
公安局副局长 骆伟军
联络员:城关镇副镇长 杨爱民
环保局副局长 董建中
2.一高新校区站点(东明镇)
分包县领导:县政府副县长 陈 伟
主体责任人:东明镇镇长 王 锋
配合部门责任人:环保局局长 杨 乐
教体局局长 张锐锋
城管局局长 姬爱民
住建局局长 谌建峰
交通局局长 靳永波
气象局局长 杜晓民
公安局副局长 骆伟军
联络员:东明镇副镇长 彭 锋
环保局副局长 楚红波
3.天宝峰业站点(文峪乡、产业集聚区)
分包县领导:县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 翟新朝
主体责任人: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 贾建涛
文峪乡乡长 秦雪枫
配合部门责任人: 县环保局局长 杨 乐
城管局局长 姬爱民
住建局局长 谌建峰
交通局局长 靳永波
气象局局长 杜晓民
公安局副局长 骆伟军
联络员: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 旭
文峪乡副乡长 刘鑫庭
环保局副局长 李玉峰
二、工作职责
(一)乡镇、产业集聚区职责
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产业集聚区安排村委(或居委会)人员,分别对站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区域进行巡查(重点时段可扩大范围)。发布预警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问题主要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垃圾焚烧、渣土车、重型货车、餐饮油烟、汽车喷漆、燃煤小炉灶等)直接拍照编号上报县攻坚办,并建立问题台账,县攻坚办按照职责划分统一下达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实施整改或管控。属乡镇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直接交由乡镇整改。
产业集聚区履行下列职责:(1)负责区内道路及路牙上人行道清扫、洒水、雾炮、保洁(除209国道产业集聚区路段);(2)对园区内企业实施管控。
(二)部门职责
1.环保局
(1)负责适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配合专家组发布科学合理管控建议;
(2)对工业企业实施管控。
2.城市管理局
(1)负责重点区域道路滨河路、靖华路、伏牛路、龙山路、莘源路、解放路、东西大街、和平路、新建路、中兴路、迎宾路、文明路、清惠路、柳林路、翰林路、东明路、桃花谷路、南北大街路段洒水、雾炮、清扫保洁;
(2)负责建成区内餐饮油烟、垃圾焚烧管控、燃煤炉灶取缔。
(3)对控尘办移交的各类扬尘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3.公安局
(1)负责对渣土车实施管控;
(2)发布城区道路禁止货运车辆(大型货车,过境大型客车、低速三、四轮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公告,在主要路段(滨河路、靖华路、解放路、东明路、翰林路、清惠路、文明路、迎宾路、中兴街、新建路、文化路)醒目位置设置禁行标识牌,指导货运车辆24小时全时段禁行,市政工程建设、垃圾清运、环卫清扫及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等车辆确需进入城区的,应持车辆和驾驶人有效证件或复印件,提前到县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所有入城区车辆严禁超载、抛洒滴漏,违反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负责建成区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
4.交通运输局
(1)负责滨河西路、城乡结合部县乡道路、国省道干线公路清扫、洒水保洁及道路扬尘管控;
(2)负责建成区内汽车喷漆作业管控。
5.住建局:负责全县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6.教体局:负责一高新校区、城关镇中学校区、城东小学校区内清扫、洒水保洁。
7.气象局:及时发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
三、工作要求
(一)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党委、政府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每天要组织人员全面核查分包重点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二)县攻坚办对重点点位严密监控,逐小时调度,对数据突高现象及区域出现的问题要快速响应,及时发布管控措施,做好督导指导,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到位。
(三)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各站点所在乡镇和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详细管控方案,细化管控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确保任务落实。
(四)城关镇、东明镇、文峪乡和部门驻点监管人员,要严格检查监督,对指令下达的封土、停产、限产、禁运、禁行等执行情况做好检查。
(五)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分包区域责任县领导负责对站点管控工作开展现场督查;乡镇和部门具体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内站点空气质量的日常管控,定期参加环境形势分析研判会议;联络员负责攻坚办指令发布对接传达、现场巡查核查、信息反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