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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901-2020-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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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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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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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08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08 来源:卢氏县财政局 查阅次数: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年七月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3个职能科室,共有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共有二级机构7个,分别是:卢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卢氏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卢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卢氏县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中心、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市级预算单位)、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二是负责全县就业促进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职业培训制度。三是统筹建立覆盖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四是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五是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接收计划。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其中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本级,二级预算单位5个。具体包括:  

  1. 卢氏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2. 卢氏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3. 卢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 卢氏县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5. 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中心

     

    第二部分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收入2078.25万元,支出总计2078.2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7.43万元,减少24.3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卢氏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归属卢氏县医保局,因此2020年预算经费总体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收入合计207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3.03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非税收入45.2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支出合计207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6.78万元,占24.87%;项目支出1561.47万元,占75.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78.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67.43万元,减少24.31%%,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卢氏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归属卢氏县医保局,因此2020年预算经费总体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7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43万元9.4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1.82万元, 90.55 %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87.10万元;养老支出 63.30万元,死亡抚恤支出 0.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2.22 万元;就业补助支出 146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1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92.69 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2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我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2.24 万元。 2019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6.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增加)0 万元。

  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 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 3.7 万元,较上年增长 176.1 %,主要原因:因工作需要,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量增多,扶贫任务增加,下乡扶贫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上年支出的基础上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0.4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公务接待,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 3.7 万元,减少 89.37 %,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同时上级检查次数减少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71.0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27.11 万元,增长61.6 %,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非税收入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0 万元,无政府采购。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 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万元。2020年,我部门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固定资产总363.5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3.48万元,车辆             11.76 万元。共有车辆 2 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02】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指定表.xlsx_(515)人事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