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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22-02-04 11:43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一、单位详情

单位名称:卢氏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

邮政编码:472200

联系电话:0398-3687114

传真电话:0398-7189196

网站地址:无

电子邮箱:lsxgaj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县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组织侦办全县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组织侦办涉及全县的证券、期货和涉众型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国籍管理工作,开展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负责全县禁毒工作。

(十一)负责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开展对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监察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系统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拟订全县公安系统被装配备标准、制度,参与拟订公安系统装备、经费标准,拟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系统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系统与县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系统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系统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丁弼

业务科室:宣传股

联系人:  孟永新1863989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