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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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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单位详情

单位名称: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人:周靖峰

联系电话:0398-7876397

传真号码:0398-7182228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迎宾南路与洛南路交叉口东100米(原清华园学校往西30米)卢氏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邮政编码:472200

网址:http://www.lushixian.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县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市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评比达标表彰和乡科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部分县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承担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

)就业。拟订全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境)外相关员(不含专家)来我县工作管理等政策,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拟订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接受大中专毕业生事宜。负责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卢氏县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卢氏县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卢氏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职业能力建设股。组织拟订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县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承担卢氏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组织拟订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贯彻落实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有关政策,负责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承担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负责联系和服务专家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承担卢氏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指导全事业单位人事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要人员的选拔、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有关单位人员调配、聘用事宜。

)工资福利股。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岗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承担卢氏县工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会保障股。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配合完善市级统筹;贯彻落实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落实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对全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拟订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失业保险政策;负责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的管理;负责对全失业保险业务的指导、监督、考核;建立和落实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工伤认定,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全县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负责拟订全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监督的日常工作。

)调解仲裁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卢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监察股。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推动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卢氏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规划财务股。拟订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十二)人事与档案管理股。负责机关和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承办部分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拟订全表彰奖励政策,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荣誉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卢氏评比达标表彰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工勤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建立、接收、保管、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化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的人事档案查(借)阅、档案信息研究等利用工作,组织开展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方面调查涉及人事档案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下级单位人事档案工作

(十三)政务服务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四、下属机构

1、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负责为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 和毕业生等免费提供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就业信息、就业 指导、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组织开展区域人力资源联动招 聘活动;负责组织公益性的招聘活动;承办招才引智和人才委托招聘服务。

(二)负责组织就业培训、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劳务输出工作,做好与劳务输入地人社部门、企业的沟通联络,组织劳动力有序外出。

(四)负责开发公益性岗位,督促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 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价,督促履行岗位职责。

(五)负责制定就业见习计划并组织落实,审核认定就业见习单位及其见习岗位计划,推荐上报示范就业见习基地;收集、发布就业见习相关信息。

(六)负责县内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七)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卢氏县城乡居民养老和工伤保险中心

(一)负责城乡居民(含被征地农民,下同)养老保险 和工伤保险的参保信息、待遇审核、资格认证以及基金的管理和待遇发放、业务稽核等工作。

(二)参与指导乡镇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承办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职业康复机构和辅助器材供应机构的协议签订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跟踪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县参保人员信息统计及信息安全工作。

(五)承担全县社会保障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卢氏县创业促进中心

(一)负责返乡创业农民工相关服务工作。

(二)参与培育和认定创业园区、创业项目服务工作。

(三)承担创业发展及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工作。

(四)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信息统计、网络安全等工作。

(五)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保护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政策咨询。

(七)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卢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一)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情况。

(二)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承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务公开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张文彬

政务公开机构:政务服务股

联系电话:0398-7878901

联系人:李建明

传真号码:0398-7182228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迎宾南路与洛南路交叉口东100米(原清华园学校往西30米)卢氏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dzzw@163.com

六、依申请公开受理

(一)受理机构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股。

联系电话:0398-7878901

传真号码:0398-7182228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迎宾南路与洛南路交叉口东100米(原清华园学校往西30米)卢氏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dzzw@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可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请复制链接:

https://www.lushixian.gov.cn/pageView/zhengfuxinxi.html?lmid=4897&rlmid=1732

2.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或“信息公开-常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3.当面提交。通过到单位办公室(卢氏县城关镇迎宾南路与洛南路交叉口东100米卢氏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398-7876397)或县便民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卢氏县卢敖路熊尔路交叉口,联系电话:7188329)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4.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5.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附件: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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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靖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联系就业股、事业单位管理股

    赵军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统战(防范和处理邪教)、综治和平安建设、信访稳定、扫黑除恶、法制和依法行政、人事管理(计划生育、考核奖惩、机构编制)、机关管理(政风行风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诚信体系建设、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

    分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与劳动保障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钱俊杰: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三城联创、宣传、文秘、党务政务公开、工会、群团、双拥、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招商引资、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物资采购)、离退休干部管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后续工作等、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保基金监督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社会保障股、基金监督股、规划财务股、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张文彬:党组成员、居保中心主任,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效能革命(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行政审批、驻村帮扶、城乡居保、工伤保险、社保卡管理等工作。

    分管务服务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驻村工作队、电子政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王炳强:党组成员、就业中心主任,协助周靖峰同志分管就业创业工作。负责职业能力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就业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任君伟: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周靖峰同志分管人事人才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全面深化改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分管事业单位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人事与档案管理股。

    刘海燕:副主任科员,协助赵军伟同志分管信访稳定,协助钱俊杰同志分管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