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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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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一、单位详情:

单位名称: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解放路5街坊9号

单位负责人:石卢江(党组书记、局长)

邮政编码:472200

联系电话:0398-7872641

传真电话:0398-7872641

电子邮箱:lsxgtzyj@163.com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机构职能: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城乡规划方面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各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具体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职责。负责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管理县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管理,调处矿业权重大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矿产资源政策,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五)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与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合作。

(十六)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或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确权工作,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查询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

4.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卢氏县行政区划图。

三、卢氏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 务、机要、统计、安全保密、档案、史志年鉴以及新闻宣传、 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议案、提案、建议答复等方面的工作。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重大决 策部署、领导批示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研究安排的重大事 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负责督促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 素保障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责任制落实;监测分析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态势; 建立完善县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协调工作机制; 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全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研究分析、综合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相关重大技术问题。

联系电话:0398-7872641

(二) 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信访股)。负责组织调 研和拟订城乡规划方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 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应诉和公益 诉讼有关工作;负责县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 及测绘重大违法事项和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跨区 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12336 热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 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执法稽查和业务培训;落实国家自然 资源督察机构工作部署,配合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 构开展督察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 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交办、转送及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联系电话:0398-7877019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科技股(测绘地理信息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 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全县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计划。贯彻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科研项目;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规范和监管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贯彻执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联系电话:0398-7877076

(三)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负责实施国家各类自然资 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 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 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联系电话:0398-7188081

(五)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完善和落实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组织自然资源 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交易规则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对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自然 资源价格体系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 评估;完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联系电话:0398-7877678

(六) 国土空间规划股。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 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 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 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 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及 成果管理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重大 专项规划。负责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承担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联系电话:0398-7188011

(七)城乡规划股。负责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及 “城中村”改造规划工作;负责城市“绿线” “黄线” “紫 线” “蓝线”的划定工作。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指 导和监督各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全 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承担历史 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的规划 许可工作,负责临时性建筑物、建筑工程外装修、城市夜景 灯光照明、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和小品等工程的规划管 理;负责城市市政交通工程、地上和地下管线工程及其他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许可;负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建设项目的验线及核实工作;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 管线工程的专项规划编制,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城市 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依据城市规划,拟 订国有出让用地和划拨土地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0398-7876889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监督股)。拟订 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 责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 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工作;负责落实 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 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联系电话:0398-7873496

(九)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 策研究及拟订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 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建设用地整治、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联系电话:0398-7877144

(十)地质勘查与资源保护监督股(矿业权管理股)。 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承担全县地 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编制全县地质灾害规划并监督检 查执行情况;管理县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 配合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 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勘查、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标准、规程和规范。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政策、规 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 导全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 化石。拟订全县矿业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业 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 重大矿业权的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7873131

(十一) 财务与审计股。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 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 的相关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承 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98-7879397

(十二) 人事与政务服务股。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 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贯彻落实国 家和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 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 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 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联系电话:0398-7879715

四、下设机构

(一)卢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要职责:1、承担全县土地、房屋、林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的技术性和权籍调查、成果确认的事务性工作。2、承担全县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共享、汇交等事务性工作。3、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更新等工作。4、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及信息日常查询工作。5、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7181061

(二)卢氏县自然资源调查整治中心

主要职责:1、参与编制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2、负责全县土地综合整治、废弃矿山治理和自然资源、地质灾害等调查、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3、承担自然资源管理、国土资源测绘、自然灾害监测、 矿山环境治理等资料采(收)集、研究、信息共享和应用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4、负责对全县未利用土地统一规划、开发以及进行配套建设实施等相关服务性工作。5、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卢氏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以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名义行使以下职责。

1、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执行和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 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乡镇履行自然资源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管理。2、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行为和其他重大土地、矿产、测绘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3、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部门依法对实施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执行。4、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398-7875528

五、权责清单

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194.pdf

六、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王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业务科室:人事科(7872641)

联 系 人:王慧珍(13569627066)


   七、依申请公开受理

  (一)受理机构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8-7872641

   传真号码:0398-7872641

   通讯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解放路5街坊9号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gtzyj@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可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请复制链接:https://www.lushixian.gov.cn/pageView/zhengfuxinxi.html?lmid=4897&rlmid=1732

   2.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卢氏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或“信息公开-常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3.当面提交。通过到单位办公室(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解放路5街坊9号,联系电话:7872641)或县便民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卢氏县卢敖路熊尔路交叉口,联系电话:7188329)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4.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5.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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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卢江(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主持局党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管党建、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办公室综合工作、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老干部工作、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和共享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行政复议和诉讼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局承担的行业扶贫、责任目标、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能力作风建设及行政执法(审批)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及土地指标交易、经济目标牵头抓总工作负责全系统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分管人事与政务服务股、卢氏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办公室。联系杜关自然资源所。

马留锁(党组成员):主管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协调指导贺鹏飞同志做好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地质勘查与资源保护监督股

薛剑涛(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土地报批、土地征收管理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管理耕地保护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各级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保障协调工作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作土地指标交易分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联系五里川自然资源所、朱阳关自然资源所大地勘测服务中心。

王志坤(副局长):主管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拟订土地用地规划条件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协助王涛同志做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助李金辉同志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分管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财务股、审计股。联系东明自然资源所。

李金辉总规划师):主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立空间规划体系、自然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科技成果管理基础测绘规划、基准站建设地图管理。分管国土空间规划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科技股。联系范里自然资源所。

张林虎(主任科员):主管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和交易活动监管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等工作。负责产业集聚区分局工作。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联系双龙湾自然资源所、潘河自然资源所。协助王涛局长做好机关党委工作。

李东宇(二级主任科员):主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整治等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卢氏县土地开发中心。联系文峪自然资源所。

 铭(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张林虎同志做好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吴瑞方(副主任科员):主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党务政务信息、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安全保密议案提案建议答复、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青、兵、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脱贫攻坚定点帮扶工作协助王涛局长做好行业扶贫工作。分管办公室、文明办、局工会。联系横涧自然资源所。

朱忠波(副主任科员):主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万人助万企”等工作。协助王涛同志做好后勤保障及接待服务工作,协助贺鹏飞同志分管信访和信访股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卢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城关自然资源所。

贺鹏飞(副科级干部):主管信访稳定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绿色矿山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院士工作站及科研示范基地工作。协助王涛、李东宇同志做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等相关工作。分管信访股、地质勘查与资源保护监督股。联系官坡自然资源所、双槐树自然资源所卢氏县地质勘查研究所、矿产开发公司、黄金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解放路5街坊9号

联系电话:0398-7872641

邮政编码:472200

邮箱:lsxgtzyj@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