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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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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单位详情

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中段

邮编:472200

电话:7879001

邮箱:lsxscjdgljbgs@126.com

负责人:符红林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方面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卢氏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推进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统一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县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

(十九)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二十二)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拟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四)负责开展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五)承担卢氏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下属机构

(一)卢氏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畜禽产品、饲料、肥料、森林植物和林产品、水产品、建设工程、化工产品、水质等有关产(商)品质量安全方面和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测工作。

2、承担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提出的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畜禽产品、饲料、肥料、森林植物和林产品、水产品、建设工程、化工产品、生产生活用水等有关产(商)品检验检测任务,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提供产品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3、承担全县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商品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生产、流通、餐饮领域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药品、保健食品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及相关的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的质量检测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证书和质检报告等质量证明。

4、承担全县计量检定技术工作。负责建立保存、使用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委托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检测任务。

5、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的科学研究、检测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及应用。

6、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卢氏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等的事务性工作。

2、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

3、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管理、财务、技术等相关培训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4、参与建立个体私营经济相关人才、技术信息库,整合各类人才资源,帮助个体私营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事强核心竞争力等务性工作。

5、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卢氏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1、承担消费者投诉信息的接收、分流处置和统计分析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活动。

2、承担组织、指导、查处各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案件的辅助工作。

3、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卢氏县物价检查所

1、负责价格检查信息的收集、发布、反馈。

2、负责价格案件的受理登记、案卷的收集、整理、保管。

3、参与组织全县物价的调查、汇总和分析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4、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务公开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 房藏军 二级主办

政务公开机构: 办公室

系电话:0398-7879001

联系人: 宋丹丹

通讯地址:卢氏县解放路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scjdgljbgs@126.com

五、依申请公开受理

(一)受理机构

卢氏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879001

通讯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scjdgljbgs@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可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请复制链接:https://www.lushixian.gov.cn/pageView/zhengfuxinxi.html?lmid=4897&rlmid=1732。

2.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卢氏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或“信息公开-常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3.当面提交。通过到单位办公室(卢氏县解放路中段,联系电话:7879001)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4.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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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红林(非公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范文超(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发展和产品安全监管标准计量、商品质量抽检监测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股、质量发展与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检验测试中心五里川汤河所、双槐树所、官坡所 

杜军武(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知识产权、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市场创建、公平交易、药品流通医疗器械监管、化妆品监管、扫黑除恶;分管:市场监督管理综合网络交易广告监督、反垄断股)执法稽查股(打假打诈办公室、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股药品流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范里文峪所、横涧所。

 磊(非公党工委副书记、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教育、离退休干部、队伍建设、培训、编制、工会、政策法规、法制建设、机关党建、非公党建、非公经济促进、个私协会、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法制股、党办、非公经济促进股、非公党建办公室、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事机构。

马保国(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稽查和违法案件查处、执法办案负责综合执法大队作。

梅继文(二级主办):

负责餐饮食品安全、食品生产流通、食品药品抽检检测工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药品检验所、潘河所、双龙湾所。

房藏军(二级主办):

负责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服务保障、文秘、保密、机要、档案、综合规划(新闻宣传)、固定资产管理、计划财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三城联创、目标管理、信息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精神文明、扶贫、统战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审计股)、综合规划股(新闻宣传股)、主体责任办公室、城关所、杜关所、官道口所

谦(二级主办):

申诉与举报、燃煤散烧;分管:抽检监测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中心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

李源渊(副科级干部):

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招商引资;分管政务服务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管大数据股)

任学智:

协助张磊管理政策法规、法制建设工作。

 军:

协助房藏军管理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

协助范文超管理质量发展和产品安全监管标准计量工作。

刘根春:

协助房藏军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李君波:

官坡庙台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