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详情
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中段
邮编:472200
电话:7879001
邮箱:lsxscjdgljbgs@126.com
负责人:符红林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方面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卢氏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推进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统一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开展全县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全县检验检测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拟订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
(十九)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二十二)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拟订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二十四)负责开展全县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五)承担卢氏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下属机构
(一)卢氏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畜禽产品、饲料、肥料、森林植物和林产品、水产品、建设工程、化工产品、水质等有关产(商)品质量安全方面和计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检验检测工作。
2、承担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提出的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畜禽产品、饲料、肥料、森林植物和林产品、水产品、建设工程、化工产品、生产生活用水等有关产(商)品检验检测任务,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提供产品质量公告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
3、承担全县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商品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生产、流通、餐饮领域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药品、保健食品等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及相关的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的质量检测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组织、法人和公民委托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证书和质检报告等质量证明。
4、承担全县计量检定技术工作。负责建立保存、使用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委托检定、非强制检定和检测任务。
5、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的科学研究、检测新方法、新技术的推广及应用。
6、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卢氏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1、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等的事务性工作。
2、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政策、法规、信息咨询等综合服务。
3、为个体私营经济提供管理、财务、技术等相关培训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4、参与建立个体私营经济相关人才、技术信息库,整合各类人才资源,帮助个体私营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事强核心竞争力等务性工作。
5、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卢氏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1、承担消费者投诉信息的接收、分流处置和统计分析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和政策法规咨询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公益活动。
2、承担组织、指导、查处各类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案件的辅助工作。
3、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卢氏县物价检查所
1、负责价格检查信息的收集、发布、反馈。
2、负责价格案件的受理登记、案卷的收集、整理、保管。
3、参与组织全县物价的调查、汇总和分析工作,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4、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务公开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 房藏军 二级主办
政务公开机构: 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879001
联系人: 宋丹丹
通讯地址:卢氏县解放路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scjdgljbgs@126.com
五、依申请公开受理
(一)受理机构
卢氏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879001
通讯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scjdgljbgs@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可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请复制链接:https://www.lushixian.gov.cn/pageView/zhengfuxinxi.html?lmid=4897&rlmid=1732。
2.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卢氏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或“信息公开-常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3.当面提交。通过到单位办公室(卢氏县解放路中段,联系电话:7879001)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4.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符红林(非公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范文超(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发展和产品安全监管、标准计量、商品质量抽检监测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与标准化股、质量发展与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检验测试中心、五里川所、汤河所、双槐树所、官坡所。
杜军武(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知识产权、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市场创建、公平交易、药品流通医疗器械监管、化妆品监管、扫黑除恶;分管: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股(网络交易、广告监督、反垄断股)、执法稽查股(打假打诈办公室、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股)、药品流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范里所、文峪所、横涧所。
张 磊(非公党工委副书记、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教育、离退休干部、队伍建设、培训、编制、工会、政策法规、法制建设、机关党建、非公党建、非公经济促进、个私协会、工青妇等方面的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法制股、党办、非公经济促进股、非公党建办公室、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事机构。
马保国(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稽查和违法案件查处、执法办案;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工作。
梅继文(二级主办):
负责餐饮食品安全、食品生产流通、食品药品抽检检测工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药品检验所、潘河所、双龙湾所。
房藏军(二级主办):
负责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服务保障、文秘、保密、机要、档案、综合规划(新闻宣传)、固定资产管理、计划财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三城联创、目标管理、信息化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精神文明、扶贫、统战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审计股)、综合规划股(新闻宣传股)、主体责任办公室、城关所、杜关所、官道口所。
张 谦(二级主办):
申诉与举报、燃煤散烧;分管:抽检监测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中心、消费者协会办事机构。
李源渊(副科级干部):
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招商引资;分管政务服务股(行政审批和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监管大数据股)。
任学智:
协助张磊管理政策法规、法制建设工作。
李 军:
协助房藏军管理信访稳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
刘 勇:
协助范文超管理质量发展和产品安全监管、标准计量工作。
刘根春:
协助房藏军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李君波:
官坡庙台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