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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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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单位详情

单位名称: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胡祺

联系电话:0398-7872655

通讯地址: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电子邮箱∶lsxnyj2655@163.com

邮政编码:4722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县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统计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按规定发布省、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任务。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建设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信息、会务、档案管理、督查考评、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机关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

(三)人事保障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和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四)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人居环境指导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落实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经统计有关工作。

(六)产业发展股(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镆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贸易促进、谈判及产业损害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和合作交流相关事宜;负责农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拟订经济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发展;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我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

(七)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管理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负责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农业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拟订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各乡镇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统筹协调重大农业违法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牵头协调所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参与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开展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相关工作。制定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种植业管理股。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工作;拟订粮食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寻粮食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情信息的监测与发布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农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农药生产、登记:经营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与评价、农药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拟订农作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拟订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十一)畜牧股。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及种养业协调发展;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奶牛遗传改良、奶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拟订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拟订饲料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工作; 

(十二)兽医股(县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兽医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资金、应急物资管理及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组织拟订兽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畜禽屠宰技术鉴定活动。

(十三)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指导、检查和监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管理;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下属机构

1、卢氏县特色农业发展中心:

(一)参与编制以食用菌、中药材、果品、蜂业等特色农业产业及产业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中药材、果蔬、桑蚕、茶叶等特色农业产业的系统性开发,推进产业基地标准化、规模化建设。

(三)承担全县中药材、果蔬、桑蚕、茶叶等特色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的组织工作。

(四)促进全县中药材、果蔬、桑蚕、茶叶等特色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农业经济新业态。

(五)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卢氏县食用菌产业技术研究中心:

(一)参与编制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食用菌产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并实施。

(二)为食用菌产业发展相关的关键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提供服务,对食用菌产业技术进行推广。

(三)整合各种资源、资金、技术,做大食用菌市场,提升食用菌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四)负责产业发展市场建设、基地建设、资源保护、科技推广等项目的筛选报批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外学习、交流与合作,引导企业调结构、转方式,促进集约化经营。

(六)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卢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一)对屠宰、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产品进行检疫。

(二)负责兽医教育培训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卢氏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研究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本区农村现代化建设相关事务工作。

(二)配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组织开展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

(三)为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等提供支撑保障。

(四)承担全县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事务性工作。

(五)参与配合开展全县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保护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

(六)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卢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一)承担全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二)参与全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粮食生产过程中灾害预防技术指导、受灾程度评估、灾后恢复技术指导等。

(四)搜集、整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开展农业技术服务。

(五)组织农业领域重大科研专项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

(六)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卢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兽药兽医、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植保、渔业、农机、农产品质量等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二)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

(三)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卢氏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一)承担全县优质和传统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饲草饲料、标准化生产、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工作。

(二)承担动物疫情监测、调查、报告、控制和疫病的防治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乡村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的事务工作。

(四)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卢氏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一)承担农业植物检疫任务和农业植物保护具体工作。

(二)承担农作物有害生物调查、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的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农作物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治理指导工作。

(四)承担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外来物种管理的服务工作。

(五)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9、卢氏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一)参与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指导农业机械装备发展。

(二)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宣传工作,开展农业机械装备的需求预测、科学配备,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等工作。

(三)组织全县农机技术、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四)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发展资金使用、发放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数据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

(六)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卢氏县种子技术推广站:

(一)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利用工作。

(二)承担种子产业信息收集、分析,为全县种子市场供需调控提供建议。

(三)承担全县农业种子生产技术的研究、推广等工作。

(四)承担农作物种子的救灾、备荒和储备工作。

(五)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卢氏县蜂业和渔业服务中心:

(一)承担全县蜂业和渔业产业发展、技术推广工作,提供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

(二)承担全县蜂业和渔业疫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技术处置工作。

(三)承担全县蜂业和渔业行业公共信息服务工作。

(四)承办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务公开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赵金团

政务公开机构: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872655

联系人: 王凯
      通讯地址: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电子邮箱∶lsxnyj2655@163.com

邮政编码:472200

六、依申请公开受理

(一)受理机构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872655

通讯地址: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nyj2655@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卢氏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机构-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通过到单位办公室(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联系电话:7872655)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附件: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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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祺(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郭群才:(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乡村振兴、优秀农耕文化、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全域旅游、拆违治乱、垃圾分类、自建房安全等工作。分管联系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人居环境指导股)。

赵金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宣传、统战、深化改革、12345政府热线、社会信用体系、政务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政务信息、督查、疫情防控、财务、绿化及林业生态建设、民生实事、农业机械化工作,分联系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场、农科所。

刘旭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村改革、农民减负、农业保险、粮食安全、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畜牧兽医相关工作、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污染防治、重大疫病防控、乡村兽医监管等工作。分管联系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股、兽医股、农经站、三变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

李秀平(党组成员、总农艺师):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产业扶贫等工作,负责中药材产业链、产业办日常工作。

代伟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工会、信访稳定、慈善、老干部、节能减排等工作,联系办公室。

刘利军(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局干部人事保障、社会保障统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质量立县、“放管服”行政审批、渔政、水产、窗口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驻村扶贫等工作,分管联系人事保障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政策法规股、大鲵管理所。

翟清林(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产业扶贫、食用菌产业链等工作,分管联系产业发展股、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罗新民(副主任科员):协助刘旭涛副局长抓好畜牧兽医日常工作,分管联系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工作站、疫控中心、兽医院、家畜改良和蜂业管理站。

张海群(副主任科员):协助郭群才副局长抓好厕所革命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监督及招标采购、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分管联系执法大队。

高灵照(副主任科员):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依法治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理非法集资、禁毒、防汛、农民培训、潘河乡西河村驻村工作,分管联系科技教育股、农广校、种子技术推广站。

朱玉章(副主任科员):协助赵金团副局长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产业办项目批复、竣工验收

胡明君(副主任科员):协助翟清林抓好农业项目建设、招商引资、食用菌产业链等工作,负责农业项目及招商引资日常监管。     

权青龙(园艺工作总站站长):主持园艺总站全面工作和果品产业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三城联创等工作, 主管园艺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