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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水利局机构职信息

 

一、单位详情

单位名称:卢氏县水利局

负责人:郝建生

单位地址:卢氏县中兴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联系电话:7872266

传真电话:7872682

电子邮箱:lsxslj2017@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根据2019年3月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卢氏县水利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三)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县水文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上级下达的和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各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河湖泊健康评估,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负责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地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指导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十二)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自然灾害防救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统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局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协商一致。

3.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

三、机构设置

卢氏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文明创建、综合治理、新闻宣传及意识形态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水利法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组织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公报;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

(三)规划计划股。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全县用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落实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四)建设管理与监督股。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库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水库养殖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稽察、监督评估和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技术标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五)水土保持股。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本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六)农村水利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指导乡镇供水工作;指导水利扶贫工作。

(七)移民管理股。负责全县在建和拟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工作;协调、督导全县水利水电征地移民补偿和安置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移民安置信访工作;负责水利移民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指导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小型水库移民困难处理工作。

(八)河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股)。负责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计划、政策、制度等;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全县河道采砂工作,牵头负责监督指导非季节性河流的采砂管理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贯彻落实上级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全县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防洪保护区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四、下属机构

1.卢氏县水资源保护中心

参与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水资源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的保护;承担水政执法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卢氏县洛河灌区服务所

    负责洛河灌区抗旱供水、防洪排涝工作,保障灌区的安全运行,保证灌区公益用水需求;承担灌区内干渠工程及附属建筑物的日常维护工作;承办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主管领导:朱新立  

   政务公开机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98-7872266

   股室负责人:  

   传真电话:7872682

   单位地址:卢氏县中兴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slj2017@163.com

   六、依申请公开受理

   (一)受理机构

  卢氏县水利局办公室

   单位地址:卢氏县中兴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联系电话:7872266

   传真电话:7872682

   电子邮箱:lsxslj2017@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可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水利专栏在线申请,请复制链接:https://www.lushixian.gov.cn/pageView/ztzlDetail.html?id=547&ymid=1642

    2.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卢氏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水利局专栏“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当面提交。通过到单位办公室(卢氏县中兴路中段,联系电话:7872266)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4.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5.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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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将领导班子分工作如下调整:

郝建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全面工作。

李万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河长制、河道治理、洛河灌区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分管单位:河务股、洛河灌区服务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水库管理、安全生产、工会,联系县水生态办公室工作。

分管单位: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土保持股

朱新立(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负责党建、纪检、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公务接待、机关事务,老干部、共青团,人事财务与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党政办、人事财务股

李社朝(主任科员):负责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水电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和质量监督、重点项目管理与督查等工作。

分管单位:建管股、水电开发公司

靳红霞(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水利规划计划、项目申报、项目审查、招商引资、经济运行及统计。

分管单位:规划计划股

王文社(副主任科员):负责水资源保护及水政执法工作

分管单位:水资源保护中心

安焕春(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行政应诉及复议、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节水型社会创建、节能减排、水资源管理与考核、节约用水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分管单位:水政股

李向东(副科级):负责农村供水保障及灌区建设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分管单位:农村水利股、农村供水保障中心

特此通知

 

                         中共卢氏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