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 关于卢氏县三合鑫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闭库的公告
(第2号)
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应急〔2020〕8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符合退出条件的卢氏县三合鑫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实施闭库,该尾矿库已履行闭库程序,按照要求退出安全监管领域,相关后续工作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