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杨柳、乔安平、宋丛慧、陈宏剑4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增设城区室内篮球馆及场地维护的相关建议》的提案已经收悉。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室内篮球馆建设概况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我县体育事业发展迅速,全民健身场地增速提质,各类室内运动场馆建设初具规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群众运动健身需求。目前,全县室内篮球场和篮球馆建设较少,制约了非常天气下开展篮球运动。另外,洛河南岸等部分篮球场存在设施设备损坏现象,也影响了篮球运动的开展。
造成以上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已建成的连翘公园篮球馆因工程建设竣工未验收,导致不能正常开放。二是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机制未建立,职责不明确,管理运行资金没有保障,有损坏现象,但无责任方及时管理维护。三是县域内高标准篮球馆数量过少,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高品质健身需求。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大型、高规格的体育场馆场地建设项目,特别是室内篮球场馆建设项目,及早着手规划、可研、立项等工作,争取尽早实施,满足广大篮球爱好者需求。
二是积极向上级建议建立公共体育场馆场地管理运行机制,在现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基础上,充分利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项目,增加高规格、高品质的篮球场,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健身运动场所。
三是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篮球馆,商业化经营,以满足篮球爱好者对高品质篮球运动的诉求。
衷心感谢您们对卢氏体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并诚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