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取水许可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取水许可审批
实施主体:
卢氏县水利局
适用范围:
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农业抗旱应急、家庭少量生活用水等法定免办情形除外)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第七条、第四十八条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三条、第十四条)
3、《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审批条件:
1、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2、建设项目需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报告表),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3、取水、退水对周边水生态、第三方权益无重大不利影响,或已落实补救措施
4、取水计量设施合格,具备监测能力
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3、取水许可承诺书(承诺制需要)
4、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5、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6、与供水单位签订的供水协议
承诺时限:
10个法定工作日,承诺制1个法定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2157725
办理地址:
卢氏县熊耳路与卢熬路交叉口政府服务大厅三楼水利厅窗口
公交路线指引:
乘坐2路公交车到县政务服务大厅下车
结果领取方式:
1、至卢氏县政府服务大厅三楼水利局窗口;
2、免费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