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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060-202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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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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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卢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6-03 16:18

卢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发布时间:2021-06-03 16:18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查阅次数:


卢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卢氏县统计局

卢氏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及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城乡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2]

全县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为31713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2425人相比,减少35293人。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17403户,集体户1378户;家庭户人口为308513人,集体户人口为861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均人口下降0.68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2526人,占51.25%;女性人口为154606人,占48.75%。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12,低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32。

四、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4154人,占20.23 %;15-59岁人口为191302人,占60.32 %;60岁及以上人口为61676人,占19.45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1761人,占13.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1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降低10.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41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13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80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429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639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平均受教育年限[4]增加至9.20 年。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773人上升为666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4788人上升为1486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765人下降为3994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183人下降为29254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5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476人,文盲率[5]3.19%下降为1.13%,下降2.06个百分点。

 六、城乡[6]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38395人,占43.6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78737人,占56.3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8.3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6]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