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教育督导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084-2022-00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通知公告】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3-09 16:24

【通知公告】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16:24 来源:卢氏县教体局 查阅次数: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

 知

卢教文字〔202225

 

各民办学校: 

为加强对我县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现就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年检对象

    全县范围内凡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均为年检对象。

  2.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校自评:2022年3月11日前,请各民办学校接通知后,认真组织自评,整理好相关资料并填写《年检报告书》(《年检报告书》须加盖学校公章在检查组实地检查时上交一份,并将电子稿发至lszcj2008@163.com邮箱)                                        

    第二阶段教育主管部门检查:2022年3月14日—3月18日,县教体局组织年检工作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检查。(到各校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年3月21至4月10日,公布年检结果,对年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学校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党团工会等群团组织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经常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 

  3. 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是否建立和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是否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

  4. 是否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审核备案手续,有无涂改已审批的广告(简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招生行为。各级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机构)有无擅自变更或新设教学点

(四)是否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材使用和学籍管理等制度

(五)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土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校舍功能(教室、试验室、图书馆、行政用房、活动场地)、图书藏书、仪器设备等与办学的层次、规模是否相适应

(六)是否注重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聘请的教师有无教学资格证,教师队伍的数量、年龄、职称等指标是否与办学的层次、规模相适应。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教师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办理,教师的档案管理、职称评定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七)各级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教育机构)在招生过程中是否存在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或挂靠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和单位招生的现象

(八)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学校的资产过户到学校名下;是否有其他组织和个人非法侵占学校资产的现象

(九)是否设置相应的财务机构和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会计资格,是否设立银行账户,账目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是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是否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取的各项费用是否按规定公示;学生退学是否按规定执行退费

(十一)是否有健全的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机制和预案。消防、食品卫生、校舍和校园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如何

(十二)是否按要求认真参加每年的教育事业统计

(十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四、年检结果

年检结果根据年检评估得分和学校其他有关方面情况予以确定,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有《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五十、五十一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学校,年检视为不合格,无故不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视为年检不合格。

对于不合格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要限制或暂停招生,连续两年不合格且整改不达标的,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五、工作要求

对民办学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是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各民办学校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手段之一。各民办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年检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报有关数据,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发展。

 

附件:卢氏县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细则(试行)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202238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