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关于公布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卢政规〔2026〕1号
为加快推进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监测机制,促进自然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22号)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我县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并通过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
1. 卢氏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2. 卢氏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3. 卢氏县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基准地价表
4. 卢氏县集体农用地经营权基准地价表
5. 卢氏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6. 卢氏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表
7. 卢氏县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1号)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及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pdf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