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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卢氏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2 00:00 来源:卢氏县政府 查阅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9年卢氏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7月24

 

 

 

 

 

 

 

2019年卢氏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9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 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践行“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推动我县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

一)落实省级食品安全县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治理体系、供应体系、风险监测体系、应急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县创建,制定出台督导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目标,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对标创建。(县创食办,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

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起有效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及衔接机制。种植、养殖过程中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等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动基层监管站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街(区)等标准化建设。(县创食办,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主建、社会协同的建设机制。(县创食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督导工作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引入社会第三方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县创食办,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实施创建食品安全县宣传工作方案。(县创食办负责)严格按照评价程序和标准,组织开展模拟评估验收工作。(县创食办牵头,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强化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四)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力度。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县地表 水质量达到或优于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57.4%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9.6%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7.7%以上。打好净土保卫战。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建立耕地(农用地)分类管理清单,强化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和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监管,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建设。开展农药兽药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严格农药兽药准入管理, 建立农药兽药产品市场退出机制,督促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县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控收储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

五)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理制度, 强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核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肉制品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风险自查,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风险;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和检测,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线下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 全部备案。(县委网信办,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推进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他律和风险分担 作用。(县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 年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百日行动活动,贯彻落实《学校食 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比例达到80%以上,互联网+明厨亮灶比例达到70%以上。(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 程,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打击制售仿冒假冒食 “春雷行动”、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 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 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及清真“三食”的监督检查,加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力度,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县民宗局、民政局、 住建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守牢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强化应急管理,降低事故损失。(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健全食用农产品产 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做好与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 台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肉菜等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食品企业建立产品追溯体系并有效运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加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严重失信重点 监管制度,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统一归集管理和共享,推 行联合激励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 联合惩戒力度。(县发改委、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法院、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督促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九)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开展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进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围绕“四优四化” 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和重点领域,培育壮大全产业链知名品牌和企业。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农产品质量标识制度,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食用农产品发展。(县发改委、工信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推进冷链运输业务,全面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县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酒业转型发展攻坚。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改造提升质量检测技术体系。(县发改委、工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县发改委、工信科技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提升入库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

四、加快推进监管方式转变

(十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流程,推进全程电子化,实现 “一网通办”“掌上办许可事项办结时限压缩50%以上。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探索“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飞 行检查有机结合的监管模式,对新业态、新技术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进部门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县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抽检监测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抽检量接近4批次/千人。开展畜禽水林产品中环境污染物、粮油产品生物毒素等安全风险评估。(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不合格食品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国家、省、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县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 9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

(十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假“利剑 项行动,建立打击食品犯罪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和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食品走私、制售 假劣食品、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清真及清真不清、制贩假盐等违 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民宗局、市场监管局、盐业执法监督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狠抓大要案侦破,加强联合督办和典型通报。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行政处罚结果依法公开。推进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县委政法委,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十四)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完善食源性疾病防控监测 体系,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率明显提高。(县卫健委负责)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加快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建设,鼓励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开展快速检测,强化进货把关,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作用,推进检验能力验证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实施监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推进食品安全专职检查员队伍建设。举办创建食品安全县专题培训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机器换人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县创食办,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加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建设,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 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 询意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十七)进一步拓展投诉举报渠道。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投 诉举报管理办法,理顺投诉举报的联动处置机制,完善投诉举报 和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投诉举报 开放日宣传活动,完成举报投诉中心优化升级,拓展投诉举报渠 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对食品相关行业协 会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参与管理、制定标准、收 集信息、促进交流和推动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县创食办,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认知水平和识骗防骗意识,增强公众消费信 心。(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宣传,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 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遵法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 营养教育,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县教体局负责)

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二十)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掀起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高潮,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机制,制定地方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强化履职检查、跟踪督办、评议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推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加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 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各乡镇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乡镇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