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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五期)

发布时间:2019-09-23 00:00 来源:卢氏县政府 查阅次数: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3个大类食品9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被抽检单位、检验项目等详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卢氏县一期一笑餐饮店销售的1批次柠檬芦荟茶,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的检出值为0.023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2. 官坡建伟批发部销售的1批次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的检出值为0.2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核查处置,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