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第九期)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预包装食品、餐饮食品、生产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4大类食品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县韩志敏水果店销售的1批次香蕉,吡唑醚菌酯的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
2.卢氏县第三高级中学(卢氏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销售的标称灵宝市聚溢香调味品生产的1批次芝麻香油,苯并[a]芘的检出值为30.4µ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µg/kg。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