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5日
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低碳试点(第一批)创建工作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8〕482号),卢氏县被省发改委确定为河南省首批省级低碳城市建设5个试点城市之一。为切实做好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探索具有卢氏特色的低碳发展道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低碳城市的重大意义
低碳城市是指城市经济以低碳产业为主导模式、居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以低碳社会为建设蓝图的城市。建设低碳城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体系。
能源结构调整。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在生产、生活领域积极推广风能、太阳能、天然气、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的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使用,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二)构建四大体系
树立低碳理念,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绿色生态碳汇体系、能力支撑体系建设。
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以乡镇新区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契机,转变城乡建筑方式,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大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法规,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技术改造。实行城市供热、分户计量、按热计量收费,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以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抓手,以运输通道资源优化配置、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智能交通引领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为特色,以低碳综合运输体系、低碳交通基础设施、低碳交通运输装备、低碳交通运输组织模式、低碳智能交通信息工程、引导改变出行方式选择、低碳交通能力建设等为重点,构建通畅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体系。
构建绿色生态碳汇体系。强力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林木覆盖率,加强对现有林地的管护,增加林业碳汇能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保护和培育自然生态系统,形成高效的生态保障系统。
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能力支撑体系。加快制定碳排放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探索研究碳排放交易市场,建立促进低碳发展的地方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并推广低碳产品标识和认证;研究设立我县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低碳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组建促进低碳发展的科技创新机构和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三)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其它社会渠道进行低碳宣传,在全社会普及低碳理念,提高社会公众对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建立低碳生产、低碳消费、低碳生活的社会公共道德准则,营造“政府引导,加大投入,公众参与,联动发展”的低碳生活氛围,促进人们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向低碳模式转变,养成健康、低碳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
(一)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抓住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大力培育和发展符合我县特点的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的新兴产业,迅速扩大产业规模。重点推进乐氏同仁三门峡莘原制药有限公司异地扩建、乐氏同仁中药物流园、乐氏同仁中药材种植及基地保障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圣玛斯科技、金海生物科技、信念食用菌产业园、林海兴华、天然气长输管道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全县新兴产业占GDP的比重,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2.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工作力度,彻底淘汰运行效率低、单位耗能高、碳排放强度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工业企业。依托现有优势产业,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自主创新和产业配套能力,组织实施好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和技术改造项目,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对传统产业进行低碳化改造,使传统产业向集约化、系统化和精深加工发展。重点实施华阳食品、玉皇山制药、天宝蜂业、绿之源、中康饮片等重点项目。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做大规模与提升层次并重,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新兴服务业并重,加快建设卢氏县特色商业街区、全域旅游、大商贸三大重点服务业,培育金融、健康两大新兴服务业,依托豫西大峡谷、双龙湾、大鲵湾等自然人文景观,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旅游景区。深化服务业与工业化、服务业与城市化、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四个结合,形成高增长、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
4.积极发展低碳农业。以农业生产节能、减排和降耗为目标,以农业高新技术示范为引领,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绿色、有机高端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名牌农产品,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低碳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围绕卢氏鸡、卢氏蜂蜜、卢氏绿壳蛋、卢氏黑土猪、卢氏肉牛等产业,构建集良种繁育、饲料生产、优质基地、产品加工、知名品牌为一体的现代畜牧业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的使用。加大农村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程度,不断提高综合利用率。
(二)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1.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大唐卢氏风电机组、国能新能源汤河柴家沟风电机组等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与建筑结合的地热利用和空气能热泵供暖制冷技术,鼓励在城市公共建筑和县城新建住宅小区开展地源热泵项目示范,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2.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巩固和稳定现有天然气供应,积极开拓新气源,加快建设卢氏县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完善天然气门站、管线、储备设施和加气站等配套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稳步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和使用量,不断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1.推行建筑能效标识。按照国家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法规,制定卢氏县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逐步对全县已有的主要公共建筑、大型商用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进行能效测评。
2.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既有居住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屋顶、门窗、供热计量、照明设施等为重点进行节能改造。
3.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广太阳能光电热、空气能热泵等技术的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在全县民用建筑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鼓励县城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及成套技术,同时加大农村地区太阳能光热系统利用。
4.推广建筑节能材料。在全县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大力推广先进适宜的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建筑保温绝热板系统、外墙保温系统、木塑建筑模板等建筑节能材料、产品和技术,努力降低建筑综合能耗。
1.构建智能交通网络。建立网络化交通管理数据平台,加强交通公共信息发布服务能力,完善管理体制和行业发展政策。实施卢氏县智能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物流信息、车辆信息、产业集聚区和货运站信息的共享,营造低碳化交通环境。
2.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加大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实现县城、乡镇、新型农村社区间客运公交化、网络化,提高服务水平。
3.建设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新材料、新技术在交通建设领域的研发推广,实施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煤改气”改造、工业废料在公路工程中再利用。构建绿色生态型运输站场,优化配置运输通道资源,加强公路管理养护。
4.推广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加速老旧车辆淘汰与更新,大力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建设相应基础配套设施,推行营运车辆“油改气”工作。推广双燃料、低能耗车辆的应用,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节能型汽车或电动汽车。推进绿色驾驶培训设备,配置驾驶员培训模拟器。
(五)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构建绿色生态碳汇体系
1.增加森林碳汇。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重点立足伏牛山生态区域、沿洛河生态涵养带两大重点区域,加快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全面加强山区生态体系、生态廊道、城镇林业生态建设、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抚育改造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469.29万亩,国家和省级公益林保护面积达到136.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907.9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1%以上。
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大鲵保护区、玉皇山国家森林公园、冠云山景区建设,切实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监管体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建设。
3.推进城乡绿化。按照县城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民庭院花果化要求,大力发展县城、乡村和企业内部及周边绿化。中心城区重点抓好洛神公园等综合性公园和滨河绿化带建设,开展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屋顶、墙壁等立体绿化;加快“南山北岭”建设,形成城市生态屏障;积极推进乡镇、产业集聚区和新农村社区绿化,提升绿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建立碳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组织能源、工信、环保、农业、林业等有关人员,成立卢氏县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小组,完成我县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碳排放监测和统计工作,逐步建立起完整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低碳服务体系。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合作,成立专业低碳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咨询服务、产品推广等低碳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低碳发展的服务作用。
3.建立碳减排交易市场。在国家确立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下,探索建立交易平台,积极开发交易产品,健全配套的登记、结算、信息发布等制度。培育交易市场,完善激励政策,强化咨询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自愿减排交易。
(七)树立低碳意识,倡导低碳生活
1.加强党政机关办公节能监管。加快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的低碳化运行改造,更换节能灯,安装太阳能照明系统,合理限制电梯使用及夜间照明。在党政机关办公系统中全面培养“低碳”办公意识,推广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推行无纸化办公或实行纸张双面打印;大力精简各类会议,提倡小会、短会,鼓励办公用品资源再利用;选用节能电脑和办公设备,实行办公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制度,减少设备损耗,延长使用寿命;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关机,减少待机能耗。
2.培养低碳消费习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国家、省、市、县建设低碳城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低碳消费理念,引导居民崇尚节约、反对浪费、合理消费、适度消费,逐步形成以低碳消费为时尚的消费习惯。编写居民低碳行为导则和能源资源节约公约,发挥水、电、气等资源类消费品价格杠杆作用,增强居民节约能源资源和低碳生活理念,养成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消除碳依赖。
3.引导绿色出行方式。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尽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完善自行车和步行道路系统,营造良好的自行车、步行空间环境;增加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合理引导居民“步行、自行车、公交”的绿色出行模式。
(八)开展低碳示范建设
1.低碳产业和低碳企业示范。以乐氏同仁、圣玛斯、金海生物科技、大唐等企业为重点,开展风力发电、净化器组件、食用菌精深加工产业示范项目建设。在重点用能企业中,选取一批低碳示范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能效评估、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低碳能源示范。充分发挥大唐、国电投、国能新能源、瑞泰、汇明等公司在风能、太阳能应用经验丰富的优势,推广风电、光伏发电技术,扩展空气能和地热等地热资源利用方式,提高利用效率,扩大使用规模,构建以太阳能、地热能和非常规水源热能利用为特色的低碳型能源利用体系。
3.低碳建筑示范。以绿色建筑设计为基础,采用先进的低碳技术,建设低碳建筑示范工程。以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为重点,选择政府机关、学校、酒店宾馆、敬老院、高档社区等开展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和空气能热泵空调系统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示范应用。
4.低碳交通示范。构建以公共交通和非机动化交通为主导的绿色智能交通体系,建设人性化的绿色交通设施和环境,制定完善的交通管理政策,建立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引导绿色出行。
5.低碳园区示范。产业集聚区按照有色金属非金属深加工、医药、新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的定位,以循环经济为理念,重点谋划产业发展项目,修补延伸产业链条,形成规划项目循环经济网络模式,实现装置设备间、生产原料间、中间产品间、副产品和废弃物间的互供共享关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达到资源的减量投入、集聚生产和循环利用。按照产业定位,大力引进低碳产业项目,建立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为主的低碳产业体系,积极开展空气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引导低碳节能关键技术攻关,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辐射作用。
6.低碳社区示范。以低碳理念为指导,以现代城市管理理念为宗旨,借鉴国际低碳社区成功经验,研究制定低碳社区规划、建设和管理方式,创建一批节约、清洁、低碳的标杆性“低碳社区”,从节约化城市生活方式开始,以践行低碳生活为准则,积极推行社区管理低碳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统筹协调管理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该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明确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形成促进低碳发展的合力,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落实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循环经济、新能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低碳经济率先发展,优先保障低碳城市建设项目用地、资金。研究制定建设低碳城市试点配套的科技、产业、金融、价格、税收等政策和措施,建立一个由政府引导和支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分解和签订低碳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县财政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将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并引导社会资金和银行信贷多元化、多层次投向低碳经济。一是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低碳经济发展,探索建设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积极支持低碳经济重点项目申报,争取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三是建立低碳城市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低碳技术研发、低碳示范和产业化项目建设。
(四)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的宣传,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重大意义的认识,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中纳入气候变化的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活动;举办针对政府部门、企业界、咨询机构和科研人员以及社区的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培训研讨班等,提高对低碳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附件:1.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目标及任务分解
附件1
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晓燕(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孙会方(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郭伟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利国(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玺光(县政府副县长)
张光明(县政府副县长)
陈 伟(县政府副县长)
马怀安(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发改委、工信委、统计局、环保局、县政府金融办、商务局、旅发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产业集聚区、农牧局、水利局、住建局、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机关事务局、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工会、财政局等单位及19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
附件2
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
目标及任务分解
创建省级低碳城市试点是我县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县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为明确创建目标和职责分工,现将卢氏县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目标及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试点工作目标
(一)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降低18%;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7%;服务业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以上;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7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达到28万千瓦;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80%;森林覆盖率达到71%。
(二)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促进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能源体系建设取得初步进展,低碳消费理念和行为方式得到全社会认同,建成一批低碳示范试点项目,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试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
1.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抓住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和新材料战略新兴产业的机遇,科学制定《卢氏县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抢占低碳发展制高点,不断提高新兴产业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委、统计局
2.促进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研究制定《卢氏县“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加快淘汰我县各行业的落后产能。研究制定《卢氏县“十三五”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充分利用节能审查、节能监察、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手段,加强我县高碳排放行业的节能监管,推动企业实施一批节能技术改造、污染减排、循环利用等项目。
责任单位:县工信委、发改委、环保局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继续巩固和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是物流、金融、保险、科技、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发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商贸、餐饮、旅游、休闲、家庭及社区服务等)的层次和水平,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健康服务、创意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到2020年服务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0%。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金融办、商务局、旅发委、工信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统计局、产业集聚区
4.积极发展低碳农业。研究制定《卢氏县低碳农业实施方案》发展绿色低碳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技术的使用。加大农村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程度,不断提高综合利用率。
责任单位:县农牧局、水利局
(二)优化能源结构
1.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重点发展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加快大唐卢氏石牛岭风电项目、国能新能源汤河柴家沟风电项目、范里200MW风电+20MW储能一体化示范项目、瑞泰高庄集中式光伏电站、将军山集中式光伏电站等新能源建设项目。加大地热利用力度,加大生物质能源林的营造,提高生物质能源的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林业局、统计局、产业集聚区
2.提高天然气利用比例。巩固和稳定现有天然气供应,积极开拓新气源,加快卢氏县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门站、管线、储备设施和加气站等配套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建设项目,稳步增加天然气供应量和使用量,稳步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委、统计局
3.大力推进县城分布式集中供热。推进城市供热,在城市规划区实施分布式集中供热,满足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及城市居民的用热需求。积极推广燃气锅炉,逐步实现能源高效利用,促进区域防污减排。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工信委、环保局、产业集聚区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提高工业能效水平。贯彻落实《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和《三门峡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把项目能耗准入门槛,从源头防止高耗能低水平项目的建设;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对重点能耗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效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
2.构建低碳建筑体系。科学制定《卢氏县城市建筑低碳化实施方案》,一是以既有居住建筑、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屋顶、门窗、供热计量、照明设施等为重点进行节能改造;二是推广太阳能光电热、空气能热泵等技术的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三是推广新型木塑模板、新型墙体隔板、新型保温绝热等建筑节能新材料的应用,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列,降低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机关事务局
3.构建低碳交通体系。科学制定《卢氏县低碳交通实施方案》,一是推进智能交通信息化工程建设,实现车辆、物流等信息的共享;二是优化公交线路和场站布局,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提高服务水平;三是更新交通运输装备,淘汰运输企业使用6年以上的老旧客车,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配置;四是开展绿色驾驶培训,配置驾驶员培训模拟器,完成驾校教练车“油改气”。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工信委
(四)提高林业碳汇能力
抓好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通道绿化、城乡绿化等工程,提高林木覆盖率;加强林地保护、培育自然生态系统,形成高效的生态保障系统,增加林业碳汇能力。到2020年,全县林地面积达到469.29万亩,国家和省级公益林保护面积达到136.5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907.9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1%以上。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环保局、住建局
(五)倡导低碳生活
政府率先垂范,开展低碳机关创建活动,印制“低碳生活”宣传画册、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低碳消费理念;教育、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设立低碳生活体验中心,出台“倡导低碳生活,培育低碳一族”、“低碳生活我参与”等内容多样的低碳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低碳生活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工会、机关事务局
(六)加强支撑能力建设
1.制定《卢氏县低碳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25年)》。明确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发展低碳产业、优化能源结构、构建低碳城市支撑体系。提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确定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工信委
2.制定《卢氏县碳排放指标分解和考核体系》。以全县碳排放清单为依据,分解落实碳排放控制目标,将控制指标科学、合理地分配到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及重点企业;探索、研究并逐步建立我县碳排放控制考核体系。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统计局、林业局、农牧局
3.建立碳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组织能源、工业、环保、农业、林业等有关人员,成立卢氏县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小组,完成卢氏县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碳排放监测统计工作,逐步建立起完整的数据收集和核算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县工信委、环保局、统计局、农业局、林业局
4.探索碳排放交易。在国家确立的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下,制定《卢氏县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包括总量目标、配额管理、监测报告核查、交易、政策法规和市场监管等要素的基本框架体系。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林业局、环保局、工信委、统计局、农牧局、财政局
5.建立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制定《卢氏县低碳城市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进低碳城市建设。专项用于低碳产业、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社会“六位一体”低碳新政的落实和实施。大力支持各类试点,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
6.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低碳产业的信贷支持。将银行机构对低碳产业的信贷支持情况纳入每年对银行机构的评价激励内,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协助做好银企对接工作,支持低碳产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金融办、各金融部门
(七)开展低碳社区示范试点
制定《卢氏县低碳示范社区建设实施方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产业集聚区、社区等开展低碳小城镇、低碳社区、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和碳汇林建设等示范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产业集聚区、工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