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公示(二)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要求,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卢氏县长庚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姚亮红等634名学员(名单见附件)核拨培训补贴,共计金额49.87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卢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日,共3天。
联系电话:787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