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行政许可公示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053-2021-0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2021年2月3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2-03 11:56

关于2021年2月3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3 11:56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查阅次数:

 

关于202123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86209

传真:03987886231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卢氏县新型建材一体化项目

202123

报告表/河南春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卢氏泓淇实业有限公司

卢氏泓淇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8700万元建设卢氏县新型建材一体化项目,主要包括年产40万吨干粉砂浆,50万吨商品混凝土,50万吨水稳料,装配式建筑,桥梁构件,大中型水泥制品、透水砖生产及500万吨建筑废弃物料、连砂石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制砂工序粉尘、搅拌机下料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粉料入库粉尘,骨料堆存、装卸及上料产生粉尘;干粉砂浆生产线砂子烘干废气、干砂入库粉尘、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锅炉烟气、焊接烟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食堂油烟。

本项目建筑废弃物、连砂石加工生产线的破碎、筛分、制砂工序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混凝土生产线、水稳料生产线、透水砖生产线、装配式建筑、桥梁构件、中大型水泥制品生产线,每个生产线的搅拌机下料搅拌系统粉尘经各自的袋式除尘器处理,每个筒仓经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每个生产线的粉料入库粉尘经一套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对应生产线处理后的搅拌系统粉尘共用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干粉砂浆生产线的粉料入库粉尘和干砂入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一套脉冲式除尘器二次处理,处理后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混合搅拌粉尘,共用一根45m高排气筒;项目烘干废气采用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4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4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粉尘采用全封闭车间、安装喷淋洒水装置、进出口安装硬质卷帘门、地面硬化等措施厂区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装置排风量以2000m3/h,处理效率按90%计,按每天运行6h计,油烟排放量0.0063kg/d1.89kg/a,排放浓度为0.525mg/m3,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搅拌运输车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处理后再经120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筛分、洗砂废水经泥水分离机+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冷凝废水用于水养护,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通过罐车运至卢氏县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待项目东侧洛北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洛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有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空压机、包装机、烘干机、水泵、成型机、切割机等产生的噪声为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频谱特征大部分以中低频为主,声级约7090dBA)。本次评价建议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可回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集中收集后,用于周边垫沟、回填道路使用;废弃混凝土试块和清理模具和收水抹面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集中收集后,作为铺路填料定期外售于铺路企业用于道路铺设;废包装材料、钢筋切割废料、焊接过程废焊丝、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

卢氏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中心项目

202023

报告表/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根据卢氏县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的需要,卢氏县城市管理局拟投资 14944 万元,建设卢氏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中心项目,以卢氏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卢氏县第二

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垃圾焚烧炉渣为原料,经资源化再利用后生产包含混凝土用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轻型砖等建筑材料,该项目属于资源再生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垃圾的资源化

利用,将极大地提高建筑材料再生资源的利用率,弥补自然资源的不足,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和谐发展。该项目处理规模为 600t/d,其中建筑垃圾 555t/a,垃圾焚烧炉渣 45t/d。该项目位于卢氏县横涧乡照村铁梨沟。

环境影响防治措施:(一)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清(雨)污分流系统,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仅有部分生活废水和冲洗废水。由于本项目与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共用车辆冲洗系统和办公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排放量已纳入卢氏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中,废水排入项目东侧紧邻的卢氏

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本项目无外排水。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的给料机、运输皮带和风选机均为密闭设计,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粉尘来源有原料给料、破碎、分拣、筛分、风选、水泥仓进料、原料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其中原料给料和鄂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 1 15m 高排气筒排放;反击破碎、分拣和筛分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 1 15m 高排气筒排放;风选和筛分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 1 15m 高排气筒排放;水泥料仓配备仓顶除尘器,经处理再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用 1 15m 高排气筒排放;原料仓和水泥料仓内设置 1 套喷水抑雾装置,每天定期对原料表面洒水,保持原料表面湿润,不起尘;原料运输车辆加盖蓬布、不超载,限速行驶,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物料抛洒泄露及粉尘飞扬。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评价建议对项目破碎机、筛分机和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经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消减,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渣土外运用作市政园林绿化;废铁外售处理,轻物质(主要为木材、玻璃和塑料等)送卢氏县第二垃圾处理厂焚烧处理;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残次品返回颚式破碎机重新破碎利用;废原料包装袋定期外售;废润滑剂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生

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