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和规范《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年)
规划期限:2022年-2035年。其中:2022年-2025年为近期,2026年-2035年为远期。
规划范围与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四至边界保持一致。本次划定规划范围总面积为564.14公顷,共分为两个片区。
北部片区:东至北苏村,西至卢傲北路,南至洛河,北至先进路,面积为310.06公顷。
南部片区:东至南苏村,西至卢傲南路,南至长征路,北至洛河,面积为254.08公顷。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环境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重点对规划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评价。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阿兵
联系电话:0398-5153816
邮箱:lsgyy2733508@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河南省海容环保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9949275625
邮箱:hnhrhb2017@126.com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参与本项目的公众调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