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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901-2020-M6001-1901-2020-1901-2020-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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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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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08 00:00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08 00:00 来源:卢氏县财政局 查阅次数: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

2020年度部门预算

○二○年七月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经县编委批准成立,内设办公室、后勤股、法制室、治安队、刑侦队五个职能科室,下辖城区、东湾、五里川三个派出所。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森林公安机关部署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案件;负责查处由林业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

二、卢氏县森林公安局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卢氏县森林公安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收入592.02万元,支出总计592.0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万元,减少0.06%。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工资、商品服务支出等有所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收入合计59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0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支出合计59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58万元,占94.18%;项目支出34.44万元,占5.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92.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1万元,减少6.4 %,主要原因:由于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均减少;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9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0万元,占8.73%;卫生健康支出22.23万元,占3.75%;农林水支出481.3万元,占81.29%;住房保障支出36.79万元,占6.2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7.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4.7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2.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34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增减)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19年减少(增减)14.84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100%主要原因:在单位业务量有增无减的情况下,按照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尽力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预算数减少(增加)1.5万元,下降(增长)100%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规格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卢氏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2.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减少2.76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 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卢氏县森林公安局固定资产总额670.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67.1万元,车辆122.5万元。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卢氏县森林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02】卢氏县批复表(按单位)指定表.xlsx_(320)森林公安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