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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12-13 11:41 查阅次数: 来源: 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 作者:

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国网卢氏供电公司

202303


预案名称: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SGCC-HA-SMX-LS-02

   次:2023年修订

修订人员:宋

审核人员:刘剑峰  陈园  

会签部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发建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党建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团委)、运维检修部、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物资供应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

 

 

 

 

 

人:

批准日期: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预案体系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1.6  事件分级

2  应急指挥机构

2.1  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处置领导小组

2.2  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

2.3  工作组

2.4  专家组

2.5  组织机构的衔接

3  风险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风险分析

3.2  危害程度分析

4  监测预警

4.1  风险监测

4.2  预警分级

4.3  预警发布

4.4  预警行动

4.5  预警调整和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2  响应程序

5.3  指挥协调

5.4  响应行动

5.5  响应调整和结束

6  信息报告

6.1  报告程序

6.2  报告内容

6.3  报告要求

6.4  信息发布 17

6.5  信息发布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7.2  保险理赔

7.3  事件调查

7.4  应急处置评估

7.5  恢复重建

8  保障措施

8.1  应急队伍

8.2  应急物资与装备

8.3  应急电源

8.4  电网“黑启动”

8.5  备用调度

8.6  通信与信息

8.7  技术保障

8.8  经费保障

8.9  其他保障

9  预案管理

9.1  制定与解释

9.2  预案备案

9.3  预案修订

9.4  预案培训与演练

9.5  预案实施时间

附件1: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3

附件2: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通讯录 26

附件3: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附件4:规范化格式文本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国网卢氏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快速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和可靠供电,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卢氏县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14〕第1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豫政办〔2016〕2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预案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1版)、《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1版)《国网卢氏县供电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版)等,制定本预案。

1.3  预案体系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在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中属于事故灾难类专项预案。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部门预案,公司调度机构电网故障处置方案等构成。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本预案中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卢氏县区域内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社会安全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5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政企联动、保障民生的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公司相关部门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6  事件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应急指挥机构

2.1  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处置领导小组

按照公司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公司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通知或响应命令发布时、或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时,自动进入工作状态,牵头开展应对工作。

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党委办公室、党建工作部、安监部、发建部、财务部、调控中心、运部、营销部、物资供应分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专项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处置办公室”),专项处置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主任兼任,成员由上述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2  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

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在政府、国家三门峡供电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领导下领导下,具体指挥属地应对工作。人员组成参照公司相应机构确定。

2.3  工作组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做好事件处置的同时,与地方政府现场指挥机构对接,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2.4  专家组

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成立应急专家组,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2.5  组织机构的衔接

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应在县政府、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领导下,具体指挥本地应对工作。

发生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跨区域救援协调联动应对工作。

3  风险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风险分析

3.1.1 卢氏县域覆盖范围广、跨度大、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差异大,全县易发季节性多种气象灾害。全年50%以上的降水量集中在6、7、8三个月,县城低洼地区或地势较高区域由于排水不畅可导致积水形成内涝。西南山地区,有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矿区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11、12份、次年1月份卢氏县境内容易发季节性气象灾害,容易出现冻雨、暴雪现象。各类自然灾害都可能造成电网设备大范围损坏,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3.1.2 卢氏地区县调公用电厂装机容量28.6MW。电网运行特性复杂,随着风电、光伏新能源发电并网容量逐年递增,电网安全控制难度也增大,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均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3 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4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企业发电出力大规模减少、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也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2  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在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的同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主要包括:

1)导致政府部门、消防、公安、军队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2)导致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大型游乐场、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中断,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3)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铁路、客运站供电中断,有可能造成大批旅客滞留,引起群体不安,造成恶劣影响;

4)导致化工、冶金、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5)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若有错误舆情,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4  监测预警

4.1  风险监测

4.1.1  风险信息由各专业部门进行日常监测,对监测到的异常信息应分析可能发生的结果、预测可能造成的影响,如认为达到本预案所述预警条件,应立即报告公司安监部;如若达不到本预案所述预警条件,各专业部门要加强对事态发展趋势监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1)自然灾害风险监测:电力调控中心、运部、安监部、信息通信等应从气象、水情、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获取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公司相关单位加强对气象、雨雪冰冻、山火、洪涝、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监测。

2)电网运行风险:电力调控中心应加强运行方式的安排,常态化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特殊运行方式监测,强化电网安控专业管理。运检部、发建部应加强电网检修、基建施工等对电网安全运行的风险监测、评估。

3)供需平衡破坏风险:电力调控中心应加强调度计划管理,做好电网负荷平衡,加强对水电站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营销部应跟踪监测用电需求变化,加强需求侧管理。

4)设备运行风险:运检部应通过日常的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技术监督、隐患排查和在线监测等手段监测设备运行风险,及时发现设备隐患。信息通信应加强信息通信系统运行维护监测,做好安全防护。

5)外力破坏风险:运部应加强外部隐患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加强电网设备的外破风险监测。综合服务中心应加强公司办公楼宇的安全保卫,防范暴恐袭击。

4.1.2  公司各级电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应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重点部位的监测及巡查;加强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风险监测、辨识工作,积极开展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预测分析工作。各单位发现、获得各类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信息后,按照业务管理对口原则及时报告公司有关专业部门,各部门获得风险信息后,应按流程报告公司部。

4.2  预警分级

按照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司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确定可采取以下方式:

1)经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

2)收到县政府、市公司发布的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经公司安全应急办组织研判后确定预警等级。

3)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预警等级。

4.3  预警发布

4.3.1  公司调控中心、运检部、营销部等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析自然灾害、电网运行、供需平衡、设备运行、外部环境等风险,分析研判有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趋势和可能,应立即通报安全应急办,由安全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会商。会商部门应从部门职责、专业分析等方面充分研判事件趋势和危害程度,如研判后认为应当发布预警通知,各会商部门需拟定预警行动,由安全应急办汇总、起草预警通知单,根据预警级别报请相应人员签批并发布;如研判后认为暂不需要发布预警通知,由安全应急办负责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事件监测和事态分析,必要时再履行预警发布程序。

4.3.2  公司安全应急办接到政府相关机构、市公司下发预警信息,立即分发相关专业部门并组织会商,履行预警发布程序。

4.3.3  预警信息应包含突发事件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及预警行动等。

4.3.4  预警信息由安全应急办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安监系统一体化平台、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4.4  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预警通知单要求,督导相关单位采取预警行动及措施。相关单位应按照公司预警通知要求和各部门具体行动要求采取相应预警行动,协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

4.4.1  三级、四级预警行动

1)专项处置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汇报,组织向市公司报告信息,组织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汇报;做好相关信息汇总、分析工作,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加强电网运行风险管控,落实“先降后控”要求,强化专业协同、网源协调、政企联动,从电网运行、运维保障、施工组织、负荷控制、机组调峰、客户管理等各个方面,制定落实综合管控措施,严防风险失控;

3)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督促站所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增加客户服务值班力量,督促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准备;

4)督促相关部门针对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按本单位预案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5)必要时启用应急指挥中心,专项处置办公室成员停止外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4.2  一级、二级预警行动

除执行三、四级预警行动措施外,还应执行以下措施:

1)公司专项处置办公室组织开展应急值班;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会商;

2)公司专项处置办公室组织收集各部门、站所综合信息,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向市公司报告信息;党建工作部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3)公司安全应急办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根据预警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统筹协调公司有关部门主动向县政府应急办、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汇报,及时了解、交换事件信息,做好应急状态下的联动准备工作;

4)督促基层站所按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5  预警调整和解除

4.5.1  预警调整

公司专项处置办公室根据预警阶段电网运行及电力供应趋势、预警行动效果等,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报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4.5.2  预警解除

4.5.2.1  预警解除条件

公司安全应急办收到县政府、市公司发布的预警结束的通知,或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如预警期满或直接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4.5.2.2  预警解除程序

专项处置办公室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提出解除预警的通知,报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级别确定可采取以下方式:

1)发生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

2)收到县政府、市公司发布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响应命令,经公司安全应急办组织研判后确定响应级别。

3)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响应级别。对于不构成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但影响较大的事件,根据专项处置领导小组部署启动公司Ⅳ级响应。

5.2  响应程序

发生停电事件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包括电网调度处理、设备设施抢修,统计停电范围和负荷损失等工作,同时将事件信息立即汇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公司各部门收到事件信息后,安全应急办立即组织进行会商、分析研判,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提出对事件的定级建议及响应建议并汇报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情况和定级建议确定事件响应级别并研究部署指挥处置工作;安全应急办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安监系统一体化平台、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多种渠道发布响应命令单,公司系统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

5.3  指挥协调

5.3.1  Ⅰ级响应

1)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中心,与市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保持应急会议系统畅通,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

2)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专项处置办公室组织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并及时将事件信息上报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经批准后上报市公司,上报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

4)组织跨区域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

5)视情向县应急指挥机构、市公司提出援助请求;

6)参与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机构部署的电力恢复和综合保障相关工作,执行相关决策部署;

7)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3.2  Ⅱ级响应

1)启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与市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保持应急会议系统畅通;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入24小时应急值守状态。

2)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专项处置办公室组织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并及时将事件信息上报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经批准后上报市公司,上报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

4)组织跨区域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

5)视情向市应急指挥机构、省公司提出援助请求;

6)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3.3  Ⅲ级、级响应

1)启动应急指挥中心,与市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定时通信,开展会商;专项处置办公室组织开展应急值班,跟踪事件发展情况,收集汇总分析事件信息;

2)专项处置领导小组组织会商,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

3)组织跨区域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支援;

4)视情况向县应急指挥机构、市公司报告事件信息;

5)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5.4  响应行动 

公司相关部门及事发单位应根据职责和应对工作需要,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响应行动:

5.4.1  先期处置

事发单位应立即开展电网调度事故处理,迅速开展电网设施设备抢修工作,全面了解事件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专项处置办公室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掌握先期处置效果。

5.4.2  调度处置

调控中心做好电网故障处置工作,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配合调做好公司直调系统故障处置;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区域电网调度工作;掌握电网故障处置进展;指挥或配合开展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的恢复工作;

组织做好电网“黑启动”的准备工作。

5.4.3  设备抢修

运检部组织制定抢修救援方案;调集应急抢修队伍、物资,开展设备抢修和跨区支援;及时向现场派出人员,指导现场抢修工作;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电网恢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信息通信组织开展信息系统、通信设备抢修恢复工作。

发建部组织基建施工力量参加抢险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安监部组织做好抢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5.4.4  电力支援

营销部根据停电范围,立即组织梳理所影响的高危重要客户名单,及时告知重要客户事件情况;规范开展有序用电工作,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客户和人民群众基本用电需求;组织调配应急电源,按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向重要场所、重要客户提供必要的应急供电和应急照明支援。

安监部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基干分队参与应急供电、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跨区支援。

5.4.5  协调联动

事发单位按照签订的应急协调联动协议,与相关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相关单位启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应对停电事件。

安监部、运检部视情况集结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公司要求开展应急支援。

5.4.6  舆论引导

党建工作部及时收集有关舆论信息,组织编写对外发布信息,通过公司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停电情况、处理结果及预计抢修恢复所需时间等信息;联系和沟通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营销部协助做好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增加供电服务指挥中心临时坐席,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停电信息,将停电原因、预计恢复时间等信息告知来电客户,请求理解和支持。

5.4.7  物资、信息通信、后勤保障

物资供应分中心组织做好应急抢修装备、物资供应,确保物资配送及时到位;提供可调用的应急物资装备相关信息。

信息通信组织做好信息通信保障工作,协调做好指挥中心、抢修现场通信保障工作;做好应急指挥中心技术保障和调管范围内信息通信系统的运行保障。

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办公楼宇安全供电及安全保卫;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安排,提供必要的生活、办公用品。

5.4.8  防御次生、衍生灾害

事发部门、救援部门、相关部门须加强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警,组织力量开展隐患排查和缺陷整治,防范因停电导致的次生、衍生事件。

5.4.9  事态评估

专项处置办公室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进行实时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专项处置领导小组。

5.5  响应调整和结束

5.5.1  响应调整

专项处置办公室根据事件危害程度、救援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按照事件分级条件,提出调整响应级别的建议,由专项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整响应级别。如响应级别调整,由安全应急办发布调整通知,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5.5.2  响应结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可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区域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政府结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

6  信息报告

6.1  报告程序

6.1.1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的专业信息,核实后汇总至专项处置办公室;专项处置办公室汇总信息后向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批准后作为唯一对外发布信息,由专项处置办公室组织对外发布工作。

6.1.2专项处置办公室根据事件发展态势和专项处置领导小组要求,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收到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公司专项处置办公室应立即核实,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同时报公司行政、应急值班室。各部门负责及时联系沟通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报告事件处置各类专业信息;安全应急办负责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综合信息。

6.1.3 公司发布预警通知或响应命令后,应将预警通知单或响应命令单同时抄送公司安全应急办和相关职能部门。

6.1.4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专项处置办公室负责总结事件处置全过程并形成终报,组织电力调控中心、安全应急办等部门分别向政府、市公司有关部门报送。

6.2  报告内容

6.2.1 预警期内:包括电网运行情况、电网设施设备受损情况、已造成的减负荷情况、电厂电煤库存情况、停电影响的重要用户、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情况等信息。

6.2.2 即时报告:包括停电时间、停电原因、影响范围等概要信息。

6.2.3 响应期内:包括电网设施设备受损、电网运行、抢险救援、次生灾害(如有)、人员伤亡情况(如有)、对电网和用户的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事件发展趋势等。

6.3  报告要求

6.3.1各部门站所向公司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数据准确、及时。

6.3.2 公司调控中心在获知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15分钟内,将相关信息报送专项处置办公室,由专项处置办公室按流程汇报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并通报相关部门。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在获知事件后即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即时报告后1小时内应组织调控中心、安全应急办分别向县发改委、县应急办及上级单位提交书面形式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续报。

事发单位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须即时报告本单位专项处置办公室,由专项处置办公室逐级上报。即时报告可采取电话、传真、邮件、短信等多种形式。即时报告后1小时内应提交书面形式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续报。

6.3.3 应急响应期间和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期间,公司应急中心执行每天两次定时报告制度。蓝色预警期间,公司执行每天一次定时报告制度。如有临时要求,则按规定报送信息。

6.3.4 公司启动预警或响应、但市公司未启动者,由相关部门向公司汇报专业信息,向公司安全应急办汇报综合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按各单位预案规定执行。

6.4  信息发布

6.4.1专项处置办公室负责组织党建工作部等部门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对外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应及时主动、正确引导、严格把关。

6.4.2 对外信息发布内容须经公司专项处置领导小组授权。党建工作部应组织开展舆论监测,汇集有关信息,跟踪、研判社会舆论,及时确定应对策略,开展舆论引导工作。

6.4.3 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后,党建工作部应在30分钟内通过公司官方微博等方式完成首次披露,在此后1小时内进行事件相关信息披露。并视事态进展情况,每隔2小时开展后续信息披露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6.4.4 对外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公司采取的措施、取得的进展、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信息。

6.4.5 对外信息发布的渠道可包括公司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当地主流媒体、新闻发布会、95598电话告知、短信群发、电话录音告知等形式。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贯彻“考虑全局、突出重点”原则,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应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

专项处置办公室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稳定运行;督促事发单位整理受损电网设施、设备资料,做好相关设备记录、图纸的更新,加快抢修恢复速度,提高抢修恢复质量,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7.2  保险理赔

财务部门应及时核实、统计设备损失情况,经核实后,由公司财务部牵头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索赔。

7.3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除按照县政府要求配合进行事件调查外,专项处置办公室还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开展调查。

7.4  应急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专项处置办公室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事发单位应做好应急处置评估调查报告有关建议和问题闭环整改。

7.5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运检部、调控中心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组织或督促相关单位结合政府规划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应急队伍

建立健全公司应急队伍体系,完善应急抢修队伍、应急救援基干队伍以及应急专家库建设,规范应急队伍管理,持续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8.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各单位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信息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积极获取政府相关部门、其他电力企业、社会机构等外部应急物资装备信息。

8.3  应急电源

加强应急电源系统建设,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科学配备各种类型、各种容量应急电源车、应急发电车等;并加强应急电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事件发生后应急电源可以立即投入使用。

8.4  电网“黑启动

调控中心应每年滚动修订电网“黑启动”方案,并组织演练。

8.5  备用调度

加强电网备用调度系统的建设,做好备用调度系统的管理、运行维护和演练,保证紧急时刻备用调度能顺利启用。

8.6  通信与信息

持续完善电力专用和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

8.7  技术保障

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加强电力应急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监测与预防能力,进一步提高电网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

公司各单位应加强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应急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8.8  经费保障

对于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按照公司支出预算管理机制有关要求,纳入预算后进行资金支付。

8.9  其他保障

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与社会物流企业的合作,在优先利用公司自身交通运输能力前提下,合理使用社会交通运输资源。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电力生产运行人员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管控工作。

加强与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协调与合作。

9  预案管理

9.1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质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9.2  预案备案

安监部组织向县发改委、县应急办、县安监局、国网三门峡供电公司备案。

9.3  预案修订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开展预案修订工作: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预案发生变化;

公司发生重大机构调整;

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

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

政府有关部门或三门峡供电公司工作提出修订要求;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要求。

9.4  预案培训与演练

公司安质部应组织与本预案密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司安监部每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件应急演练。邀请政府、并网电厂、重要用户等参加的联合演练三年内至少开展一次。

9.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