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卢氏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局的关心指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关于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部署,聚焦“3733”工作布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情况
一是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定期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全员学习交流为阵地,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内容,督促干部及时学习领会,强调将二十大精神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的贯彻要求。二是党组织带学督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以支部为学习阵地,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深入交流研讨,结合工作实际,谈感悟、谈收获。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学法、守法、用法上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在学、思、践、悟中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的方向高标准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三是抓落实悟学践学。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上级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财政的任务分工,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中心组集中学、自学等方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进行学习宣传。二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对法治财政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将法治建设与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及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任务,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科学谋划、有效落实。
三、2024年度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率先垂范
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树立法治思维,认真学习贯彻《宪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和财政规章,严格按照制度、规矩、程序办事。监督指导班子领导成员了解掌握分管领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制度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抓好督促整改,切实增强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二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落实述法工作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也围绕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进行报告。三是夯实法治建设基础。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强化法制队伍建设,注重干部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法治素养培训教育,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落实我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
(一)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一是提升财会法规执行力。重点围绕财政领域的《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对于财政、财务、会计领域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推动法律执行力显著提升、法律效能不断释放。二是加快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扩大监督范畴、提升监督精准度,推动财会监督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推进财会监督信息深度利用,为财会监督工作赋能增效。三是提升财会监督队伍素质。我局高度重视财会监督队伍人员素质培养,建优配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是落实中央、省、市财会监督决策部署的根本保证。
(二)深化“数字财政”系统建设,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及时对省级、市级权责清单事项实施动态调整承接,将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并实时对外公布。目前,县财政局权责清单事项共74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确认1项。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及时完成检查工作。2024年实现抽查事项监管覆盖率达100%。三是主动对接“数字政府”建设,用信息化手段支撑预算管理改革,建设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推进全县预算单位在“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系统”下开展全链条财政预算业务管理,实现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核算等全流程的监管。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学法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向全县预算单位宣传《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采取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党课、学习强国APP、莘财知事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开展学习,2024年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共12次。三是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辅导专题党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守法意识、纪律意识。
(四)加强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邮箱等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24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二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主动更新各类财政信息,2024年度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门报告预决算、预算调整等财政工作情况,依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监督。三是继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执法工作质效。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编制财政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安排等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必须由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二是严格落实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公示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把法制审核关,明确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采购投诉、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地防范了行政风险。
(六)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部署,全面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2024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应诉案件0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二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全县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2024年法治经费共安排1347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30.94万元,公用经费4366.9万元,政法转移支付1780.36万元。三是推进本局行政裁决工作。向社会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工作指引,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五、存在问题
2024年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全县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法治化进程还需加快。二是在资金审核、拨付、监管上做得还不够全面、细化。三是法治宣传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普法的宣传面不广泛、不平衡,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新颖性和吸引力。四是基层法治基础还比较薄弱、法治人才不足,合法性法制审核队伍力量还需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储备明显不足,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
存在这些不足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是业务部门,执法部门不多,执法人员的工作经验需进一步积累,一些同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本职工作和法治工作结合紧密性不足,没有将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依法行政观念意识较为模糊,普法工作深度还不够,法制审核部门建设还有待加强。针对存在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改进,加以解决,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下步打算
2025年,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财政制度体系,不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领域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将依法治国理论与财政系统法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厉行法治,积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工作进程。二是继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本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财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三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做好财政依法行政及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证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财政法治工作公开力度,对确定公开的事项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发布。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责任,确保公开工作符合政府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扩大财政工作的影响力。
卢氏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