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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9-05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危改办红头无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9-06 09:30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09:30 来源: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阅次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豫建村〔2022〕294号和《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建设,更好的带动乡村建设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决定继续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现就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及时间

本期培训为电工工种。各乡镇要在9月20日前将拟参加培训人员信息报县危改办,对人员信息核实后于10月7日左右报到并开班培训各乡镇培训任务详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

卢氏县长庚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县城西关农场院内)。

三、课时安排

总课时85课时,12天左右(具体以实际为准)。其中: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5%,实操训练不低于专业技术课时的50%.


四、相关费用

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实行免费培训统一免费提供住宿和午餐。

五、注意事项

1、学员参加培训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智能手机(培训期间需要用手机登录题库练习使用)。

2、培训后,由培训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发放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河南省农村建筑工匠证书,凭证能够合规参与农村建筑活动

3、培训期间实行脱产学习,学员要提前统筹安排好其他生产活动。对于完不成规定课程和课时的学员不得参加结业测试,不予发放相关培训证书。

4、培训期间,要自觉遵守培训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管理制度,学员要对自身安全负责。

县危改办联系人:杨红伟   电话:2250690

长庚培训学校联系人:王斌 电话:15238973100

邮箱:lsxczk@163.com

附:1.“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任务分解表

        2.2023年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报名表

 

 

卢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